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1442
最近剛好有重新寫blog的念頭。
開首之篇,原本打算寫前日的全城街馬10公里,卻在回程路經apm之時,遇上了一黑一白兩隻羊咩咩。也許會被認為借羊咩咩事件抽水,我只知道寫blog就該寫自己最貼身最有感覺的事。
「apm羊咩咩事件」如何被揭發、廣泛流傳和報導,已經隨時序詳細紀錄,不贅了。對事件發展唯一想補充的是:對羊咩咩的關注,原是感性先行,主觀覺得動物被困在擠迫嘈吵的商場環境裡,甚為不妥,很想了解清楚是誰出的主意;後來揭發「案中有案」、引起傳媒和網民注意,已超乎我意料之外。有興趣重溫事件經過的朋友可看這裡。
執筆之時,apm已回覆傳媒並向無國界醫生道歉,聲稱因為「內部溝通誤會」才會造成今次公關災難,籌得款項將會用作慈善用途。事件發展至此,似已圓滿落幕,但疑團尚有一堆。在此結集一些網友和我的疑問:
涉嫌違法: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17)(i)條,機構若在公眾地方舉行籌款活動,便須向社會福利署署長申請許可證 。是次籌款,無國界醫生既然沒有被知會,自然就沒有申請許可證,apm盜用無國界醫生名義,沒有公開籌款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進行慈善籌款活動,或已觸犯《簡易程式治罪條例》第4(17)條,一旦被檢控,可判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如此涉嫌違法行為,是否道歉就能了事?
款項去向:apm訛稱替無國界醫生籌款在先,如今聲稱將籌得款項撥歸慈善用途在後,試問apm尚有誠信可言嗎?一天不公開交代款項總額、款項實際所歸何處,一天難釋公眾疑慮。
無國界醫生的取態:apm一句「內部溝通誤會」就淡化了欺世盜名的行為,無國界醫生名譽受損,對此解釋能否接受?另一方面,這次事件揭示善款來源成疑的問題,無國界醫生及其他慈善團體是否有必要認真檢討現行收取善款的機制,查明款項來源,以挽回捐款人的信心及機構形象?
商場的承諾:最後亦是最重要的一點,apm羊仔受關注後,相繼有網友指出元朗廣場及時代廣場亦有舉辦類似以真羊作招徠的活動,並指每年農曆新年前各大商場利用真動物作宣傳已是司空見慣,年年有人投訴,商場年年照辦。今年剛巧惹起公憤,商場才收斂道歉,難保明年事過境遷,商場又會重施故技。也許要求商場及各大活動舉辦者深思動物權益的真義,並承諾永不利用動物作宣傳工具,是痴心妄想,但希望各位關注今次事件和愛護動物的朋友:莫忘初衷,繼續監察。最初驅使我把照片發佈上網的那一瞬間,不是為了追查善款去向,不是為了釐清責任誰屬,只是因為對羊仔的處境,於心不忍而已。
朋友奇怪我為甚麼會有心機來來回回追問下去。其實只要你真的在乎一件事,外加一點點倔強,那件事自然就會推動你多走幾步,追尋羊仔的下落如是,爭取真普選之路也如是。網友每個like & share都是一把聲音,向有關方面施壓,促使他們面對群眾,正視問題;佔領那79天,路上一個個帳篷,一把把黃傘,爭普選仍然未竟全功,主因之一是政權比生意至上的商場管理層更不仁不義,但醒了的人,再也無法裝睡。無國界醫生的免責聲明是階段性勝利,apm的道歉也是階段性勝利,你可以選擇袋住先,可以俾啲掌聲你自己,也可以就以上四點甚至更多疑問和訴求,繼續為羊仔和自己,爭取一個更人道、更公義的生存環境。
催淚彈激發我們走上街頭,羊仔的可憐兮兮惹起我們義憤。第一步踏出去沒有想像中困難,最難還是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