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

漁護署擬提升虐待動物者判囚至最高十年 禁積犯再養動物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9/04/25/04251/
消息人士透露,漁護署明日會公布提升動物福利的諮詢文件,包括提升CAP169《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罰則,由目前最高的三年及罰款20萬,增加罰則至最高的十年。同時,漁護署又於諮詢文件中提出,仿傚外國的做法,可授權法院禁因殘酷對待動物的人士一定時間內或永久不可飼養寵物。一向關注動物福行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證實,漁護署將於周五展開公眾諮詢,他認為同必須改革目前動物保護的法例及引入更高罰則。

漁護署將於明天公佈的提升香港動物福利文件,提出三大建議,包括提出「謹慎責任」,並向飼養動物的人士需責任及顧及動物應享有的福利,如發現有些飼養者情況不想理,漁護署會向有關人士改善通知書,並向違反的人士作出罰則。

另一樣建議為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據知,罰則將建議提升最高的監禁十年,同時建議法庭將有權禁止曾犯殘酷對待動物被定罪的人士,暫時或永久不可飼養動物。

同時,漁護署建議為加強動物免受傷害,建議在執法人員危急時有進入處所拯救動物的權力。據知,有關建議的諮詢將於明日開始,諮詢期至今年7月31日止,估計最快可於2021年可完成立法。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要求,條例應該增加對虐畜者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同時亦有警方配合執法,才能將有關人士成功定罪,建議政府應在此時同時將動物警察變成常規。

他又坦言,目前有關動物保護的法例及政策過時,如泰小狗事件上反映漁護署人道毀滅動物政策不合理,他同時亦會爭取檢討及取締人道毀滅動物的做法等等。他將於五月發起遊行及連串行動,為爭取動物福利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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