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9/4/8
水是珍貴資源,點滴都不應浪費,更不能對水塘進行破壞,惟事實恰好相反,水務署不但縱容不法人士在水塘非法捕魚,更胡亂截流破壞生態環境。廢衙門胡混度日,混帳又添一筆!
每年九月至翌年三月,水務署都會開放水塘予有許可牌照的市民垂釣,這段期間並非魚類繁殖期,市民既可享受釣魚樂,又能保持水塘生態平衡,本是美事,可惜署方疏於監管,有法不執,釣魚樂變質為大屠殺。本報發現,大埔船灣淡水湖幾乎每日黃昏時段都有操普通話人士拖網捕魚,將水塘當成養殖場予取予求,甚至有人赤身露體在水塘暢泳,即使有市民致電水務署投訴,署方亦從未派員執法,無異於變相鼓勵。
須知道,在水塘釣魚並非無限制,除必須持牌外,更只可使用一支釣竿和釣絲,嚴禁使用其他工具,連使用鉛墜「擢」魚也不許,遑論拖網捕魚,違者可被罰款一萬元。很明顯,署方有法不依,甚至在本報介入後仍堅持見不到有人違法,簡直睜眼說瞎話。事實上,過去數年即使有違法人士被罰,最多也是罰款一千幾百,完全沒有阻嚇力,水務署連好好管理水塘也做不到,堪稱尸位素餐的典範。
更不堪的是,開口閉口保育的港府說一套做一套,計劃在東涌河範圍興建河畔公園,卻沒有通盤完善規劃,自石壁水塘啟用以來,水務署就一直將上游河水胡亂攔截,令東涌河有一段乾涸龜裂,下流河水僅靠其他支流匯集而成,嚴重破壞穿梭東涌河的魚類生態。與此同時,下游部分河道因發展東涌新市鎮而被渠道化,當局卻任由不法人士將家居污水倒入雨水渠再流到東涌河,污染水質。保育不成反令生態「不育」,簡直豈有此理。
上述事件均看到水務署嚴重失職,但官僚依然好官我自為之,究其原因,是官官相護已成港府常態,問責精神蕩然無存。大家必定記得,公屋鉛水風波鬧得滿城風雨,水務署高官不僅無被究責,退休後反獲勳章嘉獎,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官到無求膽自大」,公開包庇失職下屬,推說全部都是「制度」的錯。既然出錯也不用受罰,水務署還有何動力改善服務質素?至於「馬路噴泉」、「馬路河流」成為香江一景,每區都有水管滲漏或爆裂,就連申訴專員都曾指出,如果將香港食水滲漏率降至與新加坡等先進地區看齊,每年節省下來的水可供二百萬港人使用一年,慳回五億三千萬元公帑。任何人聽見都會覺得肉痛的事,偏偏水務署毫無反應,絲毫沒有羞愧之心,如此冇神經、冇靈魂,工作表現每況愈下又何足為奇?
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陽的光輝,一滴水也可以折射港府的無能。水務署工作散漫絕非個案,基本上整個政府由司到局、由局到署都是如此。當內地都不再奉行「做又三十六、不做又三十六」這一套,港產官僚卻將之發揚光大,香港競爭力跌跌不休,港府威信江河日下,豈是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