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20/9/18
虐待動物狂徒再現,律政司再次放生疑犯!網上有消息指今年二月,一對報稱任職教師的夫婦向多個動物機構領養貓隻,期間有貓兒報稱遭夾斷骨而死,亦有多隻貓兒受傷,其後有義工及動物機構報警。動物機構最近收到警方回覆指因證據不足,不會對任何人提出起訴,再次引起各界嘩然,質疑律政司在短時間內再次「放生」虐殺動物的兇手。
今年二月初,香港拯救貓狗協會收到一對領養人通知,指去年十二月所領養的貓兒Santa及秋兒,前者因卡在床底與床褥之間,遭到夾斷骨後而死亡;後者因身體多處受傷而退回。負責人Linda表示,被退回的秋兒傷勢明顯,兩顆門牙被撞脫、半臉腫起、尾巴脫毛且有傷痕,對方更聲稱是因為秋兒被其他貓追打受傷,直言:「被貓追打到門牙都甩,醫生都話只有好大撞擊才會發生。」她認為短時間有兩貓遭到如此傷害,非常可疑,於是報警。
動物機構紛列兩人入黑名單
Linda指事隔七個月後,本周一收到警方回覆,僅指事件經調查後證據不足,無法起訴涉案人。為追查真相,協會事發後曾為Santa安排屍體解剖和化驗以了解死因,並帶另一隻受傷的秋兒求醫研究傷勢,但最後只換來警方「證據不足」,未有解釋當中情況,故致電警方追問調查過程。
她擔心,若警方停止調查,就沒有方法為受害貓兒找出真相,不知道如何追究。Linda又指,涉事人士除於其協會領養貓隻外,亦有從其他義工及動物機構作領養,現時各機構及動物義工已經將兩人列入「黑名單」。
無起訴原因未交代 助長歪風
關注動物權益的議員鄺俊宇表示,律政司多次在證據確鑿之下,放生虐待動物疑兇,而且一直未有解釋沒有作出起訴的原因,令人難以理解,直言:「警察高調拉人,但律政司卻轉頭放人,令關注事件各界人士難以理解及接受,應該向公眾交代不起訴的理由。」他擔心,律政司此舉會助長日後虐待動物的風氣。 警方發言人表示,牛頭角警署於今年二月十六日接獲一間機構女職員報案,指一對夫婦早前向其機構領養一隻貓,其後該隻貓死去,懷疑曾被人不恰當對待。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發現該貓隻身上並沒有表面傷痕,案件列作「動物屍體發現」處理。警方及後已將相關化驗報告及調查結果呈交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律政司經考慮證據後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
另稿:
掟動物落街案不檢控 社會嘩然
本港接連發生動物遭虐待及殘害的案件,即使警方成功拉人,但律政司檢控無力,涉案者亦獲放生。在多宗殘害動物案件中,今年情人節三十隻動物遭人由高處拋下的案件最驚悚,並導致不少動物死傷,但事發近七個月後,律政司卻決定不作檢控,引起社會嘩然。消息指,有關方面認為案件只有環境證供,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故案件沒人被起訴。
今年二月十四日,深井青山公路青龍頭段豪景花園發生懷疑動物被高處擲下案件,事隔幾天,警方於十七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姓葉的四十九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翌日又有一名報稱從事網上買賣的三十六歲姓蔡男子到警署自首,之後被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然而,此案嫌疑人未被檢控,律政司回覆不起訴原因時指,經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後,認為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決定不就案件提出檢控。
消息指,警方已就案件向保安員及街坊查問,又翻查閉路電視,其後向法庭申請手令,破門入屋進行搜查,當時發現單位窗門打開,屋內有多個寵物籠,警方再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惟只能看到發現寵物的位置,無法看到寵物墮下過程。雖然其後兩名男戶主即一名男教師及一名網上商人各自帶同律師到警署,聲稱協助調查,但全程保持緘默,案件被指只有環境證供,有關方面認為沒有目擊證人,故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消息又指,再加上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捕人或其他人從高處拋下寵物;當警方在破門進入單位後,再發現有另外五隻寵物,認為案件有可疑之處。
另稿:
漁護署收千投訴 僅四宗定罪
香港被指為虐待動物的治外之地,過去五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接獲最少逾千宗虐待動物案件,但涉案人被定罪的個案卻低至四宗。有地區人士批評漁護署執法不力,定罪率低得「離譜」,質疑本港保護動物法例過時,令涉案者難以被定罪,而政府聲稱重視保護動物,卻沒有與時並進修訂動物法例,改善執法成效。
區議員斥動保法例落後
根據漁護署資料,截至上月三十一日,過去五年該署總共接到一千二百零五宗懷疑虐畜的投訴,僅前年就有二百六十三宗,是最多的一年。然而,五年中被定罪者僅有四人,各人被判監禁二至八個月不等。元朗區議員李俊威直斥定罪率太低,「連一成都無」,形容情況十分離譜。 李批評本港有關保護動物的法例落後,未能與時並進,當局調查又散漫。李提及本港發生多宗虐待動物案件,最後都在檢控層面不了了之,令虐畜者被「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