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流浪牛昨日12小時內先後遭汽車撞死。其中一隻慘死黑色大黃牛,昨早與同伴在馬鞍山橫過馬路時,被一輛四驅車撞倒,牛隻右前肢截斷,鼻孔噴血,傷重倒斃路中。同行眾牛不離不棄,不時用臉揩擦同伴屍體,又發出嗚嗚哀鳴,場面令人心酸。至晚上再有一頭流浪牛於沙頭角鹽灶下,遭專線小巴撞死。有獸醫指牛有感情,會圍住同伴屍體希望「叫醒佢」。
昨晨約7時半,一輛四驅車沿西沙路出九龍,駛至西沙茶座對開時,10餘頭流浪牛正橫過馬路,33歲姓施女司機收掣不及,將其中一頭黑色大黃牛撞倒,車輛左邊車頭及車身凹陷。目擊者稱,初時見該頭受傷牛隻仍能站着,但明顯右前腿屈曲,不斷流鼻血和口水。同行牛群停下,其中有牛隻用角將受傷同伴推向路邊,似是協助牠繼續前行。
不過,受傷牛隻最終不支倒地,數頭牛同伴走近其身旁徘徊,發出悲鳴哀號,又不時用臉及頭揩擦受傷牛隻。肇事四驅車則停在路邊等候警方到場,警員到場證實該牛經已死亡,但牛群仍徘徊不去,直至有關人員將牛屍移走,眾牛才慢慢離開。
第二宗撞死牛事故則發生於昨傍晚6時半,一頭流浪牛在沙頭角鹽灶下對開橫過馬路時,遭專線小巴撞倒。該頭流浪牛當場口吐鮮血,奄奄一息。警方接報後通知漁護署獸醫到場,終證實流浪牛傷重不治。肇事小巴上的乘客事後轉乘其他交通工具離開。
小巴司機嚇到「唔識報警」
不過,受傷牛隻最終不支倒地,數頭牛同伴走近其身旁徘徊,發出悲鳴哀號,又不時用臉及頭揩擦受傷牛隻。肇事四驅車則停在路邊等候警方到場,警員到場證實該牛經已死亡,但牛群仍徘徊不去,直至有關人員將牛屍移走,眾牛才慢慢離開。
第二宗撞死牛事故則發生於昨傍晚6時半,一頭流浪牛在沙頭角鹽灶下對開橫過馬路時,遭專線小巴撞倒。該頭流浪牛當場口吐鮮血,奄奄一息。警方接報後通知漁護署獸醫到場,終證實流浪牛傷重不治。肇事小巴上的乘客事後轉乘其他交通工具離開。
小巴司機嚇到「唔識報警」
乘坐涉事小巴回家的乘客Billy形容,牛隻被撞一刻相當驚險:「隻牛即刻嘔晒血,連架車嘅擋風玻璃都撞到爛晒!」他指牛隻身邊並無同伴,出事後司機驚魂未定,乘客提醒他報警時更說:「唔識打電話!」最後須由乘客代為報警。Billy又指,現場路段雖有街燈,但入夜後較黑,平時亦甚少有牛隻在該處出現,他對事件感到傷感。
獸醫黎昌生表示,牛是有感情的動物,對自己的母親、子女甚至同伴都會流露情感,牠們圍住同伴的屍體不散,可能是「初時會唔明白死亡,之後覺得怪怪地唔郁,想叫醒佢」。
另稿:
撞豬牛羊不報警可判監
汽車撞死流浪牛時有所聞,原來法例規定汽車撞牛後,司機須停車報警。但近年一宗最轟動的撞牛事故中,肇事司機前年6月5日於大嶼山嶼南路輾斃8隻流浪牛後卻不顧而去。警方追查後懷疑事件與一輛四驅車有關,涉事49歲英籍女車主拒絕提供資料,終被控以一項沒有按照書面要求提供資料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汽車撞倒馬、牛、驢、騾、豬、綿羊及山羊等7種動物後,司機必須停車報警,否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以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法例包括這7種動物,主要是因循英國舊例,以此泛指農場常見牲畜,若被撞傷或撞斃,肇禍者須向物主作經濟賠償;貓狗則屬寵物,其主人有責任加以保護,此條例不適用。
獸醫黎昌生表示,牛是有感情的動物,對自己的母親、子女甚至同伴都會流露情感,牠們圍住同伴的屍體不散,可能是「初時會唔明白死亡,之後覺得怪怪地唔郁,想叫醒佢」。
另稿:
撞豬牛羊不報警可判監
汽車撞死流浪牛時有所聞,原來法例規定汽車撞牛後,司機須停車報警。但近年一宗最轟動的撞牛事故中,肇事司機前年6月5日於大嶼山嶼南路輾斃8隻流浪牛後卻不顧而去。警方追查後懷疑事件與一輛四驅車有關,涉事49歲英籍女車主拒絕提供資料,終被控以一項沒有按照書面要求提供資料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條例》,汽車撞倒馬、牛、驢、騾、豬、綿羊及山羊等7種動物後,司機必須停車報警,否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以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法例包括這7種動物,主要是因循英國舊例,以此泛指農場常見牲畜,若被撞傷或撞斃,肇禍者須向物主作經濟賠償;貓狗則屬寵物,其主人有責任加以保護,此條例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