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

兩藏獒狂噬 國泰OL恐毀容 頭面手腳受傷 「兇手」監七日獲釋

《蘋果日報》,2015/11/21

一名22歲少女上周三離開元朗流浮山住所時,突遭鄰居飼養的兩頭兇猛藏獒撲擊,額頭、面部及手腳七處地方遭咬傷及抓傷,鮮血淋漓。父母及所養的拉布拉多犬跑至營救,始將她從狗口救出,但其額頭眼角已被咬至皮開肉裂,恐有毀容之虞。兩獒犬事後被漁護署捉走,監禁七日後證實無瘋狗症獲釋,狗主承認菲傭沒關閘肇禍。

「狗口餘生」的少女文思慧,與父母及胞妹同住流浮山鳳降村傲凱峰一村屋,今年畢業於嶺南大學歷史系,現於國泰航空票務部工作。她喜愛動物,家中養有一頭雄性拉布拉多犬「多多」,她現時仍然留醫,在病榻講述事件經過時猶有餘悸:「(藏獒)好似獅子咁大,唔適宜養喺民居。」

上周三(11日)早上8時許,阿慧離家上班,行出門口約7米時看到兩頭分別黑色及啡色的藏獒,她還未及反應時,兩頭獒犬已撲向她施襲,她右手掌及左前臂分別被兩犬咬住不放,當場被扯跌在地上,兩犬再攻擊其頭部及右大腿,痛得她哇哇慘叫。

正在家中花園與多多玩耍的文母聽到女兒慘叫,開閘查看見狀,立即奔出營救,多多亦撲向兩獒犬救主,文母不顧安危向獒犬揮棍,正在刷牙的文父驚聞妻女呼救聲,滿口牙膏泡即奔出救人。

此時,負責照顧兩獒犬的菲傭趕至,將兩犬拉回屋內。阿慧遍體鱗傷躺在父親懷中嚎哭,臉頰滿是鮮血,其後由母親陪同送屯門醫院治理,其右眼眉、額頭、右胸、右手掌、左前臂及右大腿佈滿血洞及抓痕,部份傷口長達兩吋。

主人登門道歉遭拒見

兩獒犬事後被漁護署人員帶走,觀察七日後證實沒瘋狗症獲釋。狗主女兒曾帶同兩菲傭到醫院向阿慧道歉,但遭拒見。本周二(17日)早上10時,阿慧正在洗傷口期間,狗主女兒再次到來放下慰問卡及兩封信,內容指願意承擔責任,並指事件是看管狗隻的女傭失職。

《蘋果》記者昨聯絡到姓崔的女狗主,她指「工人冇關門,係疏忽,好遺憾,大家都唔開心」。她表示平日已經叮囑傭人,帶狗出街要為牠戴上口罩和拖繩,「放小便大便都執得乾淨,已有清楚指引,要有安全措施」。                  


另稿:
世界最兇猛犬隻 港冇王管

咬傷少女的惡犬是被喻為「一獒抵三狼」的藏獒,有人稱其為世界上最兇猛的犬隻,連老虎亦忌憚三分,但根據香港法例,原來藏獒卻不及「四大惡犬」,未有被列入監管範圍之內。

專家指不宜當寵物養

《危險狗隻條例》列明僅比特鬥牛䱛、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日本土佐犬四種格鬥狗隻受監管,必須絕育,禁止入口及繁育。藏獒則不屬此類,入口規管與一般犬隻無異。漁護署稱,截至本月,本港有353隻領有狗隻牌照的藏獒。

「體大如驢,其鳴如獅」,古代意大利旅行家馬可孛羅曾這樣形容藏獒。香港犬隻訓練總會創辦人張松照亦指,藏獒不宜當寵物飼養,要養須訓練,主人要凌駕於牠,因藏獒喜歡主導事物,須從幼年時便開始教導:「4、5歲已經教唔番。」本港不少藏獒由家傭照顧,但家傭氣力不足,又不被視為狗主,藏獒一旦「搶繩」便無法控制。張又稱,若被大狗襲擊及咬住時不要鬥力,應順着其扯力移動,避免鬥扯令傷口皮開肉裂,有機會時便一拳擊落其最脆弱的鼻樑,牠一痛會即時鬆口及倒退。

另稿:
勇犬多多護主傷臀

阿慧遭兩藏獒狂襲,危急之際幸得愛犬多多英勇救主,阿慧母親說:「好彩養咗多多,囡囡先冇咁傷。」多多在事件中則被藏獒咬了三口,臀部受了輕傷。

多多是雄性拉布拉多犬,僅10個月大,個性溫馴活潑,阿慧對多多十分愛錫,說牠:「好乖,好得意!」

阿慧指,由於遇襲當日太驚恐,未察覺多多在場,後來母親指多多最先撲出與兩頭獒犬搏鬥,才令其中一頭咬着她額頭的獒犬鬆口,以一敵二的多多最終則遭咬了三口,幸無大礙。

阿慧感激多多英勇救主,日前她向醫院請假出席嶺南大學畢業禮,之後由父親駕車接她返家過一夜,多多見到她時表現非常激動,寸步不離,徹夜躺於房門外守護着她,似乎擔心藏獒會再次來襲。


另稿:
手神經受損勢追究

「我要追討番所有損失!」傷勢嚴重的阿慧右手中指神經受損沒感覺,或影響她在國泰票務部當接線生的工作,「要快速不斷打字查看電腦資料,若手恢復唔到可能做唔到份工」。阿慧母親擔心女兒臉部傷口康復後或留有疤痕,「男朋友都未有,你話點算?」

阿慧指今次錯不在獒犬,而是不當飼養的主人,「獒犬本性嗜血,動物從來都冇錯,係人嘅問題!」她又批評現時法例對傷人惡狗太寬鬆,未能保障市民。大律師陸偉雄指市民倘遭狗咬傷,漁護署可根據當時狗隻有否戴口罩及狗繩而檢控狗主,根據《狂犬病條例》,最高罰款一萬元。事主亦可循民事索償追討,今年8月一宗藏獒咬傷人的索償個案,狗主要賠償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