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21/6/7
流浪貓街頭覓食難,雖得有心人照料卻仍不時遭狂徒虐待。一名貓義工日前在西環發現流浪貓的糧食兜被人淋火水,而水兜亦遭踩爛,擔心流浪貓在炎炎夏日斷水斷糧,遂於網上發文直斥相關行徑不人道,更呼籲望狂徒「放毛孩一條生路」,並在文末附上「人在做天在看」、「惡有惡報」等標籤,惹來網民狠批有關狂徒的行為惡劣。有關注團體義工批評,政府法例未有與時並進,虐貓者的行為跌入灰色地帶未能追究,期望政府將罰則提高。
團體:法例落後 灰色地帶難追究
一名貓義工於上周五(4日)在社交媒體「西環貓奴」發文稱,近日在西環一帶發現數個餵流浪貓的糧食兜遭不明人士淋火水,水兜也被踩爛,而此等情況已非首次,貓義工指平日流浪貓都是躲起來,但部分貓隻會在凌晨過後出動覓食,狠斥「夏日炎炎,你連一滴水也不給他們喝」,並希望「行兇者,求你高抬貴手給毛孩一條生路」,本報記者聯絡該貓義工,對方指事發地點是西營盤,其他詳情則不便透露。貼文惹來不少愛貓人士嚴斥狂徒惡行,有人更留言「人在做,天在看,會有報應」,亦有網民建議義工設置閉路電視追蹤,另有人呼籲附近街坊留意可疑人士。在香港愛護動物協會貓隻領域護理計劃下,於港島區工作的資深義工表示,西營盤現時有不多於50隻流浪貓,區內有不少義工與市民自發協助餵飼,但她指不同人有不同的照料方式,區內或因此出現衝突,但她強調淋火水如此嚴重的情況並不常見。
她指護理計劃會捕捉區內流浪貓,並在絕育後放回社區,透過計劃流浪貓數目大減。她希望加強教育,讓更多人知道要善待動物,又批評政府現時的法例未有與時並進,很多時候虐貓者的行為跌入灰色地帶,期望政府提高罰則。
漁護署發言人回覆指,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任何動物,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