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1/10/18
銅鑼灣鬧市出現虐鴿狂。警方昨午接獲市民報案,指有冷血狂徒在禮頓道用橡皮圈射擊路邊白鴿群,懷疑有人蓄意虐畜。警方接報派員到場時,未發現虐鴿狂徒,而現場聚集鴿群亦沒有明顯傷痕。警方暫收隊離開,但會通知巡警留意。
警兜截未發現疑人
昨午二時三十五分,有市民行經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一條被棄用的馬路,發現一名男子蹲在地上,並利用手上的橡皮圈,彈射聚集路中的野鴿群,懷疑有人涉及虐畜行為,馬上報警。
警方接報即時派出多名警員趕至現場,但未見有可疑人,路面亦未發現橡皮圈,而聚集的鴿群如常遊走及覓食,沒有明顯傷痕。警方經兜截未有新發現,於是暫時收隊離去,但通知巡警須留意有關情況,以防有人再以橡皮圈彈射白鴿,造成虐畜。
根據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由於近期的虐畜事件不斷增加,有團體進行調查發現,被訪七百多名市民中,有逾八成贊成政府應訂立全面的保護動物法例,而逾半被訪人士認為現有最高刑罰,已難收阻嚇作用,希望港府能增加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