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

違例帶愛犬光顧 被勸阻反罵女經理 男女「狗癡」大鬧快餐店

《星島日報》,2011/10/9

帶狗男女三度大鬧連鎖快餐店玩殘女經理!一對男女狗主,日前疑違例攜犬到「大家樂」油塘分店光顧,遭食客不滿投訴,驚動警方調解後,有人疑不忿被下「逐客令」,翌日再兩度帶狗返分店理論,還人身攻擊辱罵女經理,商場保安介入調停亦不果,有街坊不值所為,將兩人的醜態拍下並放上網。

分別題為「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之一」及「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的兩段短片,上周四(六日)及周五(七日)先後被人放上YouTube網站,瞬即引來網民激烈回應,狂轟該對男女帶狗入食肆的行為自私,影響公眾衞生。

事發大家樂分店位於油塘油麗邨商場一樓,消息稱,上周三(五日)早上十時許,五十三歲姓林男子與一名年齡相若女子同到該店吃早餐,因被揭發帶同小狗入店內,姓伍女經理(同為五十三歲)遂向對方解釋,不能帶狗同吃,並勸喻兩人離開無效,於是報警,由警員協助調停事件。

店內將食物餵小狗

不過,該對男女沒有就此罷休,翌日同一時間,再以寵物車載着愛犬返該店光顧,還把食物餵給小狗,引起顧客不滿,伍再接投訴遂報警,惟警方經勸喻兩男女狗主,他們仍不肯離去,繼續坐在店內大吵大鬧,警員亦無乎。據知,兩人其後離開,至下午又以寵物車載愛犬到上址吵嚷,有街坊不值其所為,用手機拍下情形。

片中所見,該對男女先在店外怒罵店員,當暱稱「碧姐」的伍姓女經理走出了解時,其中男狗主即上前挑釁:「o依家點呀?咪再嚟食早餐囉!我拖隻狗嚟,等你打三條九!」語畢推着愛犬入內坐下,但沒購買食物。

同行女子見「碧姐」未有報案,衝前喝斥:「人哋帶狗你就唔打三條九,我帶狗你就打,一係你一視同仁趕狗,點解要針對我?」碧姐好言解釋接到食客投訴,即被對方追罵:「嗰日邊有客投訴?係你無啦啦自己打三條九,仲要打兩次喺度玩嘢!」

其間,姓杜商場保安趕至調解,惟男女狗主愈見激動,齊聲喝道:「你邊位呀?關你咩事呀?」、「你冇資格幫。」原本坐到店內的女狗主,突衝出指着碧姐辱罵:「好衰㗎呢個肥婆!」又多番催促她報警,碧姐不知所措,向杜呻道:「你都聽到,佢喺度人身攻擊鬧我肥婆……」男女狗主在店內擾攘近句鐘,杜最終勸喻無果,報警處理。

擾攘句鐘 保安調解不果

大家樂集團發言人證實事件發生於上星期早市,片中男女顧客帶同狗隻到分店內惠顧,並於店內餵飼狗隻,因而引起店內其他顧客不滿並報警。發言人重申,根據該集團的規定,顧客是不可以帶同狗隻進入店內,而該分店收銀處位置,亦貼有相關告示牌以提醒顧客。

另稿:
女經理歎「世界難撈」

「冇辦法啦,o依家搵食艱難,係要咁辛苦!」因阻止人狗同食,慘遭辱罵「肥婆」的大家樂女經理「碧姐」,八日驚訝自己變成新聞人物。被問及當日是依法行事,卻遭人身攻擊時,她難掩內心的無奈,只能慨歎「世界難撈」。

影響營業 店方可索償

「碧姐」從事飲食服務行業多年,昨憶述被羞辱情形,起初擔心「講多錯多」,亦忍不住「呻一呻」, 紓解鬱悶。她指該對男女為附近街坊,幾乎每日推着手推車來吃早餐,起初不知他們帶狗同行,後遭食客投訴,指兩人的手推車內載有小狗,還當眾餵狗同吃,她便要依公司及法例規定,嚴肅處理,沒料引起軒然大波。  

她續稱,自該對男女大鬧分店的短片被放上網後,他們過去兩日都無再現身。

根據香港《食物業規例》第10B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亦不得明知而容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除非該狗隻是充當失明人的導盲犬,或是由值勤警務人員帶領的警犬,否則屬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強調,每間餐廳有權訂立合約條款,禁止行為不恰當人士進入,包括藏有武器、衣衫不整及攜帶狗隻,他認為該對男女已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更可能因滋擾行為,影響店方營業,可被店方循民事途徑追討索償。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亦建議,狗主可買外賣食品到街上吃,或自行攜備食物,不應影響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