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2013/9/18
高官發展郊野公園的言論引發保育爭議,港大研究更發現,目前涉及野生動植物的5大法例,均未足以保護野生物種,當中魚類尤其高危。
專家指已有20種淡水魚瀕絕種,而用作製花膠的黃唇魚,本港水域平均每5年才捕到一條,屬極危物種。
負責研究的專家認為,當局應重新制定《香港自然保育物種名冊》,包括納入魚類,及設立控制入侵物種的措施,以維護本港物種多樣化。
4種本地淡水魚 已絕種
香港大學動物法專家副教授韋凱雯與其研究團體發現,本港雖早於150年前已訂立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法例,但目前涉及有關方面的5條法例,均未能為自然生態及物種提供足夠保護。
她舉例指,《林區及郊區條例》只保護在官地上的植物,私人土地則不適用;《郊野公園條例》和《海岸公園條例》僅保護郊野公園土地,以及指定海岸不作發展,《漁業保護條例》僅限制捕魚方法,故3條法例均沒有提及物種保護。
至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只是提出保護所有鳥類,以及21個需要保護的物種,保護力度不足,特別是魚類。韋凱雯指,目前已知有4種本地淡魚水絕種,另有多達20種淡水魚面臨絕種。
製花膠黃唇魚 5年捕1條
協助研究的保育專家Andy Cornish指,本港所有魚類均沒有法例保護,例如用作製作花膠的黃唇魚,每條身價隨時逾百萬元,牠長期遭漁民獵殺,現已屬於極危物種,在本港水域平均每5年才可捉到一條。
韋凱雯建議,本港應將所有魚類納入《香港自然保育物種名冊》,並更新目前只有500個物種的名單,以維護本港物種多樣化。她同時提出要設立控制入侵物種的措施,例如巴西龜,為牠們制定公開名冊以茲識別。所有建議昨日已交予環境局,韋指當局回應正面。對於開發郊野公園風波,韋凱雯表明不贊成,指物種一旦消失就不會重現,強調目前法例能充分保護郊野公園,只是執法不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