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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動物是品德教育之一,但本報發現有小學卻反其道而行,貼出告示寫「在學校範圍內,請勿餵飼貓隻,違者會被送官究治」,等同教導學生漠視流浪動物,尤其是學校以什麼養份培育下一代,便會培育出什麼質素的孩子。此舉還會誤導學生以為餵飼動物是犯法。本報至截稿前未能聯絡到校方回應,會繼續跟進。
該學校是位於嶺南大學旁邊的屯門興德學校,在鐵閘外貼有上述告示。不過,現時法例並沒有禁止市民餵貓,如在公眾地方餵飼流浪貓,食環署有可能會針對餵飼時引起的衛生問題,而作出定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