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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到查小欣一篇有關廣告黑狗的文章,更指有關的投訴是否有扼殺本地創意之嫌,真的有點不吐不快。
查小姐指若廣告換了是頭長着獰牙的野豬或目露兇光的豺狼便不會被投訴。坦言,就算換了用其他動物去拍攝,我也同樣認為不可取,人類常常將動物塑造成自己心中的形象,查小姐知否這對動物的傷害程度有多大?就如我日前說,野豬便是其中一個受害者,多年來被標籤為有攻擊性而令到牠們犠牲了多少條性命?每天要活在被捕捉的惶恐下,可想而知不良形象所帶出的問題有多大,為何還認為把動物妖魔化是合情合理的創作?「.....長着獰牙的野豬或目露兇光的豺狼」,看來查小姐也習慣對動物設定兇惡形象。讓我稍稍離題,作為香港野豬關注組成員,我也多次遇到本地的野豬,但查小姐所說的獰牙野豬還真是一次也未見過,反之,牠們既溫純又怕生,完全沒有攻擊人之意。
話說回來,廣告媒界最能直接將訊息傳逹給公眾,一個畫面,一句標語便能植根市民腦海。一隻兇惡的黑狗與一個受傷的小孩,誘導大家想像是狗傷人,不了解動物的人只會對黑狗留下深刻的壞印象。而現實中,狗隻絕少主動無理攻擊人類,但牠們有口難言,也不能為自己辯解澄清,該廣告導演也明確地說黑狗是代表惡魔的化身,如此偏頗的影射,對黑狗、唐狗絕對不公平。
我想查小姐可能不熟識狗隻,也許她對動物的印象早已被洗腦多時,甚至認同黑狗是兇惡危險。但創意不等同可漠視一切,此廣告被投訴與扼殺創意有何關連?創意不代表可為所欲為,不代表可肆意扭曲動物的本性。我相信會有很多不認識動物的市民,以後看到黑狗,第一時間便會聯想起廣告內那些張牙咧齒的兇惡畫面,有想過這對黑狗所帶來的衝擊有多大嗎?唐狗、黑狗形象變得兇惡,領養的人自然減少,這些負面形象要經過義工們經營多少個年頭,做多少的功夫才能稍有改變?
若對狗隻不認識便應去多了解才創作,無知雖不是罪,但無知卻間接害苦其他生命就絕對不能願諒。廣告主題圍繞着「仁」,以「仁」為本確是做人應有之道,請查小姐看待動物時,不要再用以「人」為本的一套出發,動物從來都沒有虧欠我們,別再把自己看得高動物一等。
查小欣的原文:
http://www.skypost.hk/newsDetail/headline?headline=%E5%BB%A3%E5%91%8A%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