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

雜貨店後巷 越南漢疑劏狗 同鄉女東主涉虐畜被捕

《蘋果日報》,2015/4/12

深水埗福華街後巷驚現疑似劏狗屠夫!一名越南男子前日在後巷埋首用刀、砧板替一些肉類切件,被網民用手機拍下,放上社交網絡瘋傳,指疑似劏狗及烹調,並懷疑附近一間越式雜貨店賣狗肉。警方接報,前日及昨日兩度派員調查,暫未尋獲被指屠夫,但在路邊撿獲一袋骨頭,報案人聲稱是狗頭、狗爪,骨頭事後由警員撿走交專家檢驗,暫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雜貨店女東主。

現場為福華街近黃竹街力生居地下一間越式雜貨店,女店東姓黎(49歲),越南人。街坊稱該店新開張約一星期,據稱黎女從老家帶來越南香料雜貨等售賣給居港同鄉。報案人香先生稱,前午4時許他途經福華街近黃竹街時,發現一名越南男子在後巷用刀、砧板斬切肉類,走近驚見一個紅色膠籃放有一件大骨頭,疑為狗的頭骨,懷疑他屠宰狗隻食用或出售,並與雜貨店女東主交頭接耳,故將其斬骨過程拍下及放上社交網站。

其後香致電漁護署及報警,警員到場涉案男子已離開,女店東稱對方為同鄉,早前來購買香料,順道借刀、砧板及紅色膠籃,她透露同鄉聲稱肉類是羊肉。警員曾在店內及雪櫃因只發現一些鴨頭及鴨肉,將案件列誤會離去。

垃圾袋內發現骨頭

香先生稱:「啲眼凸晒,上面棚牙都凸晒出嚟,好明顯見到有兩隻犬齒……好荒謬,我點會鴨肉同狗肉都唔識分,啲肉有狗肋骨形狀,明眼人一睇就知道係狗肉,而唔係鴨肉!」事件經網上瘋傳,至昨午5時許,聲稱是一個唐狗會網上會員的姓江夫婦及一名男子,趕至現場,在後巷發現雜貨店女店東棄置一個垃圾膠袋內的骨頭,疑部份為狗的盆骨,擔心有人屠宰狗隻食用報警。

警方再度到場封鎖店舖及後巷調查,向女店東追查懷疑宰狗男同鄉不果,並派員在店內雪櫃及櫃頂搜查,未發現可疑狗肉,暫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罪拘捕黎女,並撿走兩把10吋長菜刀、一塊砧板、一個筲箕、湯煲以及數塊骨頭檢驗。

根據香港法律167章A22條第一及二節,任何人不得屠宰狗隻或貓隻作食物之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