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12
致全體立法會議員:
明日,立法會將會就本年度財政預算案辯論表決。其中,有關李華明議員提出「削減漁護署人道毀滅開支」動議亦是其中一項議題。我們深切盼望各位投下贊成票。
漁護署於零七、零八、零九三年殺害的動物共四萬四千五百八十隻,平均為每年一萬四千八百六十隻。也就是,每一天,每一小時,都有動物死在所謂「人道毀滅」的藉口中。本來,醫學上有所謂「安樂死」,意即動物在無法治療又極度痛苦的情況下,醫護人員會施以「安樂死」;但漁護署所謂的「人道毀滅」,不過是把遭投訴、遭遺棄、四日內無人認養的動物處死。這些動物絕大部分身體健康,無傷人記錄,與因患重病而須「安樂死」的情況有根本上的差異。
假如是次「削減人道毀滅開支」動議未能通過,那就意味著香港立法會容許這種與「人道」截然相反的殘酷行為;那就意味著漁護署可以把這一百三十萬公帑全數花在殺害健康動物之上,以便來年繼續向立法會申請同一撥款;那就意味著立法會和納稅人將成為殺害動物的幫兇。讓我舉一個例子:零九年初,小狗 “Laughing”長期被主人疏忽照顧,困於戶外小籠內,以致患上皮膚病。不負責任的主人將Laughing交到漁護署,幸而義工及時發現,把Laughing救出。Laughing接受基本治療後,如今仍健康活潑地在暫托家庭裡生活;但假如義工沒能把牠從漁護署手上贖回,Laughing就只能接受所謂的「人道毀滅」,枉送性命。事實上,該名不負責任的主人,在Laughing之前,已數度把自己餵養但又未能妥善照顧的狗隻送往漁護署。牠們沒有Laughing幸運,早已死在漁護署手上。
難道立法會要繼續用公帑來服務這種無良主人,懲罰無辜動物﹖我們認為動物安樂死的費用,應列入漁護署的醫療開支,而署方必須公開被「安樂死」的動物的病歷,以便公眾監察。被「毀滅」的只能是死物;任何生命被視作死物而遭「毀滅」,都有違「人道」精神。一百三十萬,對政府來說只是九牛一毛;對負責處理各項預算案的議員來說,亦只是小數目。可是,這一百三十萬,就是一萬四千八百六十隻動物的環首之繩﹗難道各位能對動物的掙扎痛苦視而不見嗎﹖
懇請各位尊貴的議員在明天的立法會會議上,對「削減漁護署人道毀滅開支」動議投下贊成票,寫下香港人道新定義﹗
貓朋狗友
動物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