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11
給漁護署署長及全體立法會議員的公開信
反對「假人道」「真毀滅」, 要求積極投放資源為健康的動物找尋領養。
尊貴的漁護署署長及全體立法會議員:
什麼是人道毀滅?
照字面理解:應該是以人道的精神,人道的方法去結束一個生命。
那麼,平白殺死一隻健康及有機會被領養的動物,這符合人道精神嗎?不管你的方法有多「人道」,也不能稱之為「人道」毀滅。這只是濫殺。
所以當我看到漁護署公佈的數字:過去三年為接近五萬隻動物(佔署方接收動物總數的76%至78%)進行人道毀滅,我感到難以置信。這幾萬隻的動物都是健康有 嚴重問題至絕無機會被領養嗎? 答案幾乎是否定的,如果立法會的撥款並非真正應用在「人道毀滅」的用途上,是否應敦促署方將部份款項投放於其他的動物福利工作上,而不是用在「濫殺無辜」。
作為一間動物醫療福利機構,NPV屬下的三間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每年處理幾萬隻動物的病例,一方面我們本著醫療上專業的精神, 竭力去挽救每一隻動物的生命, 一方面也從動物福利的角度的出發,免卻他們忍受不必要的痛苦。 所以診所也無可避免要為一些動物進行人道毀滅,我們行內通稱為安樂死。當中的含意是,當動物的病情已經到了一個不能逆轉,難免一死的地步,為了減少他們既 沒有希望又要被病魔折磨的痛苦,我們會用人道的方法讓他安樂地死去,這才叫人道毀滅。 亦是文明社會善待動物的一種表現。
我以上的觀點不難明白,很相信漁護署也不會反對。只是在「健康及有機會被領養」這個標準上;署方與動物福利工作者甚至公眾的了解,都出現了很大的落差。我們憂慮,對於他們來說,是否一般的皮膚病已屬於不健康及沒有機會被領養,才出現如此驚人的「人道毀滅」數字。
因此,本會有以下建議:
1. 促請漁護署制訂一套公開透明、可量度的標準,以審訂何謂「健康及有機會被領養的動物」。 過程希望可以邀請業界及動物醫療福利機構參予。以保證撥款真正用於「人道毀滅」上。
2. 建議立法會減少每年130萬給予漁護署「人道毀滅」的撥款。反要 增加撥款給漁護署於其他動物福利工作上。當中最重要是積極發展優化領養服務,推動全港的領養文化。
3. 促請漁護署對動物福利表現出應有的承擔。 承諾大幅減少每年為接收動物「人道毀滅」的百份比。 轉為努力提升動物被成功領養的數字。
NPV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
執行主席
麥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