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2013/9/5
上周又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虐待動物案,唐貓麗麗慘遭斬斷右後腿,幸好在獸醫治理下,傷勢逐漸好轉。近年類似事件不斷,關注動物權益人士舉行遊行集合等活動,甚至組織了「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但虐待個案未見減少,反而變本加厲。
據報道,當天義工為麗麗報警,警員的回應是「一隻貓之嘛」,反映目前很多警員對處理虐待貓狗事件缺乏相關的意識、知識和經驗,自然難以有效遏止這類罪案。2006年,政府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公民黨與不少愛護動物人士力爭之下,政府才願意將最高罰則增加至監禁3年,但有法不執,於事無補。解決的方法,正如不少關注動物權益組織所提出,每區要有「動物警察」,由關心動物和具有相關知識的警員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案件。
「動物警察」一如警方的談判專家小組,其成員平日同樣執行其他正常警隊職務,因此警方需要動用的額外資源極少。在荷蘭等國家,早已有成功例子。但是特區政府對這獲得立法會內不同黨派都支持的建議,至今仍沒回應。
今年初,法庭審理一宗燒狗案,判處犯案者入獄8個月,很多動物權益關注者認為判罰過輕。律政司其後與他們會面時表示,由於目前最高刑罰是入獄3年,考慮到案中各項因素,8個月的刑期可算合乎比例。若要加強對有意犯案者的阻嚇作用,必須再檢討現時法例。2006年公民黨的意見書,指出不少地區的最高刑期是5年。
執法之外,政府還要在更廣泛層面多做工作。市面不少地點有大量流浪貓狗聚集,或會對附近居民造成一定滋擾。此外每年政府人道毀滅過萬隻貓狗亦對愛護動物提供相反信息,公民黨多年來要求削減人道毀滅撥款,開放直接領養渠道,及廣泛推行「捕捉,絕育,防疫,放回」計劃,積極減少流浪貓狗數目。
當然,要徹底令貓狗不致受虐,還得從教育著手,不論學校教育和公眾宣傳的層面,都要大力推動有關訊息,讓普羅大眾明白尊重動物的生命和權益──牠們跟人類一樣,有生存權利。與其爭拗通識科是否必修,不如為通識多添有意義的內涵。
網站文章:
05/09/2013 | 公民薇博: 成立動物警察 遏止虐待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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