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星期六

代鄰居養狗 男子認虐畜

《東方日報》,2014/2/27

一名飼養了四隻貴婦狗的女狗主,去年六月由於住所要空出進行裝修,遂委託男鄰居代為照顧四隻狗數個月,豈料所託非人,對方不單沒有提供足夠食水給四隻狗,令牠們均出現脫水狀況,也沒有提供足夠食物,令其中三隻狗持續數星期吃不飽,而飼養的地方更布滿便溺,環境骯髒不堪,四隻狗慘況最終被另一名女鄰居目睹,並向愛護動物協會舉報揭發。涉案男鄰居昨在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極度自私,現將他還押至三月十二日,等候索取社服和背景報告始判刑。

被告陸家富(卅八歲),報稱裁縫,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及一項沒有為動物的處所保持清潔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九月三日在上水麗晶花園的住所內沒有為四隻狗提供充足的清水,以及無為其中三隻狗提供足夠食物;另於同日同地沒有對上述禁閉動物的處所保持清潔。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但現正分居,被告曾因腸胃問題,入院愈一個月,他在案發時因胃抽筋而無力照顧涉案狗隻。

案件編號︰FLCC 4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