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星期五

虐狗倉務員稱養狗為興趣

《蘋果日報》,2017/3/1

18歲倉務員將兩頭藏獒、一頭秋田犬及一頭洛威拿棄養於屯門新村一村屋的戶外花園,斷水斷糧,導致牠們身體瘦弱,染上嚴重皮膚病和結膜炎,被鄰居發現慘況報警救出。倉務員昨在屯門法院承認虐畜等4罪,辯方稱4犬被領養前已患皮膚病,被告養狗只為興趣,非為商業用途,惟裁判官明言不接納求情理由,將他還柙候判。

指收養前已有皮膚病

辯方求情時,同意案件屬嚴重疏忽照顧,但解釋被告黃浩揚只是初次養狗,得悉犬隻有皮膚病時,已買藥水每周為牠們沖涼2至3次,惟並無改善,他承認無帶狗隻治理,但辯稱非故意虐畜。

裁判官指被告如此年輕,沒經濟能力,卻為興趣養4頭大狗,難令人信服,辯方稱「如果係商業用,就唔會要啲病狗啦」,惟裁判官並不接納,反問「有冇人信呢個求情呀」,決定先索閱更生中心報告,本月14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租下上址,並在花園內飼養涉案4頭5至7個月大狗隻。約7月中旬開始,鄰居發現花園環境惡劣,滿佈狗糞和動物毛髮,兼沒有食水,同月25日報警。警察到場見4犬靜躺地上,狀甚口渴。被告其後被捕,他否認虐畜,但承認與友人在深水埗開設一間寵物美容店。

案件編號:TMCC1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