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7/3/20
粉嶺孔嶺村村屋屋主收養了3隻流浪狗和10隻流浪貓,並將貓狗養在狗籠及貓籠內,有市民認為他有虐畜之嫌,向愛護動物協會投訴,近日並將兩狗困於籠內的相片放上網,指摘狗主劏狗食。但屋主否認指控,並稱有人別有用心誹謗他,而愛協經檢視後亦認為沒有問題。
收養流浪貓狗屋主溫先生(60歲),自稱為退休漁護署動物管理科前線職員,由於村內多處地方都放有老鼠藥,為免貓狗走出屋外誤食老鼠藥,故當他外出時都會將貓狗放入5個籠內,直至他返回才放出貓狗,並稱他每日都會清潔貓籠及狗籠,並餵飼貓狗。
他更指,收養的貓狗若有人想領養他會轉讓,但要先了解對方,因試過將一隻狗交給一名自稱愛狗人士,其後卻發現該狗的晶片並沒過戶,疑對方用該狗作其他用途。又謂有一些自稱貓狗義工人士,經常到其住所滋擾,指他虐畜及食狗,想取走貓狗,他不肯,對方便報警,要警員到場調解。愛協回覆稱,3月6日接獲投訴後曾派員到場,發現籠內有動物,狀態良好,也沒患病,籠內亦有足夠食水及食物,貓籠內有貓砂及食糧,並沒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