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7/7/1
中年漢聲稱因急事返內地,卻又突然患病要臥床休養未能回港,任由飼養了十年的兩隻貴婦狗,在家中「斷水斷糧」達十日,直至地產經紀上門發現屋內傳出異味始報警揭發,警方開門發現兩犬躺地,狗屎狗尿及垃圾則遍布地上。報稱司機的涉案卅七歲被告陳思哲,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牌照管有狗隻兩罪,昨被判監兩個月及罰款五百元,而被救出的兩隻貴婦狗,現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照顧。裁判官判刑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無盡狗主責任去照顧兩狗,令牠們受不必要痛苦。
司機棍毆唐狗判社服
另外,六十三歲中港貨車司機佘偉明,早前則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昨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三月九日因感到工作不順利,當時他身處青衣碼頭一停車場內,見一隻由人飼養的唐狗在籠內,用木棍狂打該狗,狗主返回停車場翻看閉路電視揭發並報警,獸醫指狗隻精神受創。
案件編號:KCCC 1388/2017及WKCC 24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