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

漁署殘暴虐犬歪理死撐

《東方日報》,2010/7/30

漁農自然護理署捉狗隊在天水圍捕捉流浪狗時涉嫌虐畜惹民憤,昨又被多名元朗區議員炮轟有關捕捉手法欠人性化,署長黃志光提出「捉狗新論」指「正如警察捉賊,賊都會反抗;隻狗反抗受咗傷,唔係旁人話放就放,畀隻狗隨街走,咬親人或者有瘋狗症蔓延邊個負責?」後,遭批評不懂變通優化捉狗方式是「署方自己為難員工」,而漁護署經常呼籲市民善待動物,自己卻殘暴捉狗是自相矛盾。漁護署回應指,理解公眾關注員工的捉狗態度,署方稍後會檢討捕捉方式。

漁護署署長黃志光昨日到訪元朗區議會,指捉狗隊只是負責執法,法例又不是漁護署訂出,「同事只是低下階層,如果有本事都唔會做捉狗嘅工作,仲要抵受氣溫攝氏三十、四十度」;又指單是元朗區,去年便接獲一千一百宗流浪狗投訴,捕捉了八百隻狗,反問「正如警察捉賊,賊都會反抗;隻狗反抗受咗傷,唔係旁人話放就放,畀隻狗隨街走,咬親人或者有瘋狗症蔓延邊個負責?」

「署方自己為難員工」

不過,議員李月民直斥捉狗隊捕捉手法欠人性化,建議署方倣效康文署樹隊找專業人士專責處理、加強培訓並優化政策,否則其實是「署方自己為難員工」。陸頌雄亦促請漁護署檢討捉狗方式,例如透過發射網槍包着狗隻,避免勒頸拖行,減少對狗隻傷害,又提議署方加強宣傳不要遺棄寵物及以絕育放回取代捕殺狗隻。黃偉賢就質疑,「我唔提好唔好用狗索,索完佢仲要拖行,請問你哋自己有冇善待動物?」

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解釋,以狗索捕捉流浪狗是國際認可手法。他又強調事件中捕捉的兩隻唐狗並沒有「吐血」,只是在掙扎時噬咬索帶造成流牙血,與早前署方指狗隻面部擦傷流血有出入。

另外,廿多名關注貓狗權益人士昨於區議會開會前在場外請願,抗議漁護署虐殺動物做法可恥,團體又要求涉事漁護署員工停職,接受獨立人士徹查及檢討政策。請願人士期間要求黃志光接收請願信但被拒而惹起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