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0/7/10
被虐動物不懂「說話」及自行舉證,必須倚賴巿民舉報,才有機會將施虐者繩之以法。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表示,近年接獲懷疑虐待動物的投訴持續上升,○八至○九共接獲八百二十九宗,較○七至○八年七百三十四宗,增加近百分之十三,相信與巿民關注程度提高有關。而近年興起將被虐短片上載「唱衰」或「公審」施虐者,顏則認為有關方法未能用得其所,無助執法。
顏綺苓表示巿民發現有動物受虐時,應立即報警或透過其他途徑舉報,以便將施虐者繩之以法。
貓的反抗能力較狗為低,成為施虐者的主要襲擊對象。
顏舉例說,年多前網上流傳虐狗片段,一名女子攜狗於深水埗一麵包店購物時,與店員發生口角,並將不滿情緒發洩在狗隻身上,多次起腳狠踢向狗隻腹部,途人為之側目,但因片段內未有拍得店舖的名稱、地點及時間,致未能成功找到相關人士,進行蒐證。顏呼籲巿民遇上類似情況時,應清楚記下相關資料,立即報警或透過其他途徑舉報,以便蒐證及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