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0/7/31
茶果嶺一家海鮮檔飼養的1歲大馬士提夫混種狗,昨午與狗媽媽同在店舖守門口時,突然發惡咬傷途人,事後被發現未領牌,由漁護署捉走,檔主表示會放棄飼養牠。
鄰舖遇竊 養狗看門
現場為繁華街「長江太平海產」,狗主兼海鮮檔檔主姓屈(43歲),他表示咬人愛犬叫「大師兄」,一年前由10歲純種馬士提夫狗媽媽所生,狗爸爸則是金毛尋回犬,狗母子同住在店內充當守門狗。屈說﹕「附近曾有店舖遭爆竊,自己的店有時存放大量現金,相信養狗可嚇退賊人。」
昨午1時許,42歲姓曾男子途經海鮮檔外,綁在店旁樓梯口的大師兄突然發惡,扯斷繫頸鐵鏈,撲出噬咬曾某左小腿,曾某要送院治理。警員到場揭發大師兄未領取狗牌,通知漁護署人員到場將牠捉走。
屈解釋,因母犬牌照快續期,原打算屆時一併為大師兄領牌。他說大師兄一周前曾撲向途人,當時無報警,今次事件後,他打算放棄飼養大師兄,「費事嚇親街坊」,他最後親手將大師兄抱入籠讓漁護署人員帶走。
根據《狂犬病規例》,狗到5個月大必須領牌,飼養無牌狗可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