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港培訓獸醫界「法證先鋒」研用重典懲非法買賣動物

《星島日報》,2011/11/8

生命無價,貓狗如是,警方今年首三季接獲虐待動物舉報五十二宗。惟現行舉證難、罰則低,加上網上非法買賣動物趨升惹關注,漁護署正檢討《公眾缳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擬提高非法買賣和違反發牌條件的刑罰等;明年更安排英國動物受傷法證專家來港,培訓本港獸醫界的「法證先鋒」。

愛護動物協會每年接獲達四萬個懷疑虐畜舉報電話,當中佔百分之二、約八百個涉虐畜個案最後交法庭處理。警方去年收到約七十三宗虐畜舉報,今年一至九月錄得五十二宗,比去年同期多兩宗,月均約六宗。

去年揭149名種狗受虐

去年九月,警方曾在流浮山搗破大型及嚴重虐畜案,現場缳生惡劣,共一百四十九隻名種狗被非法禁錮六個月,當中部分狗隻懷孕,負責人涉繁殖及非法出售動物。另去年四月馬鞍山發生類似案件,涉及四十三隻名種狗。除了非法繁殖場問題令人關注,科技發達,近年更興起在網上非法買賣動物。今年四月,漁護署在觀塘揭發一宗涉網上非法買賣動物案件,現場四十三隻小狗「有病卻無看醫生,被困在很細的籠裏,很污糟」。

協會檢核部總監何子棠強調,動物和人類一樣,「在肉體上或精神上受不必要的痛苦」,均屬受虐,但現行法例未能「與時並進」,如按法例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需引證虐畜動作是「殘酷地」等,罰則阻嚇力卻不足,「以前社會所關心的多是用以工作的動物,但現在社會好多人視動物為寵物。」

網上交易舉證困難

何直言,就網上非法買賣動物交易舉證更加困難,據法例139B章《公眾缳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任何人士非法買賣動物,罪成最高罰款才二千元。

漁護署高級獸醫師瞿文豪承認,「現時網上賣狗也需要關注」,署方正探討修改與動物有關的法例。該署補充,考慮加強規管寵物業,包括通過修訂法例第139B章,提高非法買賣和違反發牌條件的刑罰;規定動物售賣商牌照持有人如干犯任何虐畜罪行,須被撤銷牌照,以及為寵物業務(例如買賣、繁殖、寄養等)擬訂及發出守則,稍後諮詢業界。

由於本港缺乏動物調查專業知識,漁護署明年二月將安排英國動物受傷法證專家來港,向該署、愛護動物協會的獸醫和警方代表授課一星期,專門教導如何通過化驗血清、搜集現場證供等途徑,找出受虐動物致命原因,培訓本港獸醫界「法證先鋒」。

另稿:
貓狗無法錄口供破案難度高

受虐的貓狗無法錄口供,追查铫索有限,警方坦言破案難度比傷人案或謀殺案更高。為回應社會愛護動物的訴求,警方剛推出跨部門、機構合作性質的「動物守護計畫」,加強情報搜集、調查及經驗交流等。

警察總部支援部警司(策劃行動)江敏強表示,動物受虐地方多處僻靜位置,「通常靜的地方就是黑點」,例如野外偏僻處或夜深後巷裏,「有時可能夜晚吵住人睡覺,就(被人)拖到後巷裏(虐待)。」他續說,虐畜案事發地點難有證人,警方亦無法為受害的貓狗錄取口供,铫索追查少之又少,鑑於「性質特別」,破案難度比傷人案或謀殺案更高。

推跨部門「動物守護計畫」

江敏強強調,警方接獲嚴重虐畜案,交由刑事偵緝單位查辦,遇有複雜個案,甚至出動重案組嚴加跟進,如有足夠證據,定當提出檢控,遇情節嚴重的,警方會向法庭申請加刑。

於十月中,警方正式推出「動物守護計畫」,旨在防止和加強偵破虐畜案件,主力進行情報搜集、調查、教育及宣傳四項工作,包括鼓勵私人執業獸醫、動物關注團體發現可疑虐畜案時,盡快主動舉報。當接獲懷疑虐畜舉報,警方除了通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趕赴現場拯救,最新更同邀漁護署人員到場,協助解剖調查,進一步尋求專業意見。警方六個月後覆核計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