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星期日

愛貓人毀區選物品罰款

《星島日報》,2011/11/12

區議會選舉前夕,一名義務補習老師特為流浪貓請命,聲稱「貓債票償」,與選舉義工爭執時,拳擊兩個選舉易拉架被捕。他昨在庭上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判罰款三百元,另須賠償事主一百元。

控罪指,三十九被告歲王海明(見圖),本月五日晚上十時半在馬鞍山翠擁華庭外,損壞民主黨候選人麥潤培的選舉易拉架。辯方求情指,被告患精神分裂症,現申領綜援,但天性善良,義務替新移民補習功課之餘,也特別愛護流浪貓,只因不滿該黨另一區議員壓逼「群貓會」,故每見該黨在路邊競選宣傳,便不忿批評,結果犯事。案件編號:沙田刑事五一八二──二○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