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2/8/19
上周日《蘋果日報》報道海豚被迫加班演出,每日由早至晚共六場,加上訓練和現身其他吸金節目,每天「工作」十多小時,疲憊不堪至罷演。海洋公園強調表演有助推廣教育和保育,展示海豚日常生活裏的自然動作,讓觀眾培養對海豚的認知和愛護之心,而且,海豚都是自願出來活動身體的。
記者和很多香港人一樣,小時候都有隨父母到過海洋公園看海豚表演,事後卻對海豚一點印象都沒有。為了求證海洋劇場是否真的有教育意義,周四我進場再看一次。
出於「自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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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半,這天的第二場表演,海豚已露疲態,跳躍和擺尾都明顯地提不起勁了。場內廣播有音樂也有旁述在說故事,多番強調「海豚會表現佢地最自然的一面」,劇場周邊的展板亦然,介紹海豚跳躍、探頭視察、躍身擊浪等姿勢為「自然之舞」。
香港海豚保育學會主席洪家耀指出,這些動作,部分是海豚平日為捕食需要、因應環境變化、水力等原因而作出的,部分則是違反其習性。例如跳上台給人撫摸,會因離開水面而承受太重的地心吸力,其壓力可致內臟受損;又如全身直立只留尾部在水中支撐擺動,對動輒200
公斤重的海豚來說,非常吃力。
就這些動作是否「自然行為」,記者向海洋公園方面查詢,園方周五深夜回覆以多條短片及海豚研究文獻作為支持,指出海豚在自然界裏都有試過自發作出此等行為。看似理據充足,記者細讀部分研究和短片內容,原來以定居於澳洲和紐西蘭某些特定海灣裏的「半野生」海豚為對象,是否能代表野生海豚的天然習性,實在有疑問,惟至截稿前已未及再詳細與園方討論。
而另一個更根本的疑問是,短片顯示某條海豚在某時某處自發做出某種高難度動作,或許當時的確是牠的「自然行為」,但不代表牠離開了那個特定的時間和處境後仍然願意這樣做。正如人會跳舞,也不等於會願意被困在指定的地方居住、每天按指示和場次跳限定的舞步。海洋公園動物及教育部總監吳守堅解釋,園方希望在有限的表演時間內展示海豚日常會作出的各種動作,首要讓觀眾留下印象,才能喚起人們認識和關注海豚的動機。
動物意願和自由
完場後訪問幾名觀眾,多為一家大小的自由行旅客,家長都表示,到訪海洋公園目的是遊玩,不太認為會對小孩子有教育意義,
「如果要學生物知識,看電視的Discovery Channel
更有用吧?進來這裏都是走馬看花」。有媽媽說,但她不忘稱讚盛智文很努力,連企鵝都帶到來香港。我卻只能感嘆,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愛一樣事物、對他有興趣,就要捉到面前困他來愛呢?即使真的有教育用途,我也想問,動物的意願和自由,是否就想當然要為人類犧牲?
這些年來,我們陸續運來熊貓、中華鱘、現在連企鵝都有了,要不是一篇報道惹起公憤,海洋劇場早被貪新的人們遺忘掉。這次再訪,發現原來依山而建的海洋劇場,那虛偽的浪花布景牆後面就是大海,海豚每天努力躍高,會否就為了多窺看這自由自在的老家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