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狗死狗還在!房屋署○三年實施公屋租戶禁止養狗規定,狗隻終老後不得再飼養,否則可被扣分。本報發現不少居於公屋的愛狗人士看準房屋署與漁護署各自為政漏洞,「偷雞」養狗,並以三招對抗禁狗規定,包括第一是申領狗牌時向漁護署虛報住址;第二是隱瞞房屋署狗隻已死;第三是狗隻外出用物掩蓋避過房屋署法眼。愛狗組織批評房屋署與漁護署缺乏溝通,令禁狗規定阻嚇力大大減低。
「我知公屋唔養得狗,但唔嘈到鄰居就得囉!」記者巡查全港多個公共屋邨,發現不少公屋租戶帶同年幼犬到樓下公園散步,有租戶承認違規養狗,更指居住的屋邨近年愈來愈多租戶養狗,大部分均是違規飼養。
公屋租戶冒着被扣分風險,「偷雞」養狗,原來掌握了房屋署及漁護署欠缺溝通的漏洞,以各種招數擋駕。記者以公屋租戶身份,到旺角多間寵物店了解,多間店舖負責人都直言毋須擔心,並向記者教路,稱公屋租戶購得新狗後,申領狗牌時只需向漁護署虛報住址即可應付,「可以填 朋友地址,因為漁護署只要求狗主登記一次資料,之後唔會跟進;啲資料係漁護署管,房屋署亦無權查。」其中一名女店東更自爆也是公屋租戶,飼養四隻狗,只有一隻是當年批准合法飼養,其餘三隻則是用虛報住址方法,避過檢舉,至今亦未被房屋署及漁護署揭發。
管理員無權入屋
另一招則是教路借屍還魂,避過房屋署查問,其中一間狗舖負責人說:「養開 嗰隻狗死咗,唔使同房屋署上報,靜靜雞買隻新嘅返去,如果房屋署職員問起,咪話係同一隻狗囉!」負責人補充,買新狗時再申報假地址,房屋署就不會悉破。
至於如何瞞天過海,避過公屋管理員法眼,有違規養狗的公屋居民就教路說:「落街咪帶個大袋袋住隻狗,或者推架買餸車,將狗仔放入去遮住。」她說,愛犬是七個月前購買,只要沒有人投訴,而管理員未能察覺下,狗隻就能繼續「蝸居」:「其實咁耐房屋署都無上門查過,就算查到,到時咪上街抗議,唔通掉咗隻狗咩?」
香港寵物福利協會會長張琦承認,公屋租戶養狗是公開事實,「公屋租戶養開狗 嘅,隻狗死咗點會唔再養呢?好多人都會偷偷地養過,房屋署嘅規定係引人犯罪。」她說,房屋署沒有規定租戶飼養的狗隻去世後要通知,而漁護署又不會主動將公屋租戶養狗的資料轉交房屋署,兩部門缺乏溝通,令禁狗規定的阻嚇力大大減弱。她更認為,規限公屋租戶養狗的措施嚴苛兼不合時宜,理應放寬,建議可倣效新加坡的公屋政策,列明在同一單位只可飼養兩隻狗。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李凱則稱,公屋管理員就算收到投訴有租戶違規養狗,只能上門了解,若然租戶拒絕開門,管理員就無權入內調查。
房屋署監管不力
對於有公屋養狗問題,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截至去年底,約有二千三百名租戶因違規養狗而被扣分。房委會發言人則稱,會定期派員家訪,若發現租戶飼養狗隻,會核對記錄以確認狗隻是否已獲准飼養,同時增派特別任務隊巡查各公屋,利用晶片掃描器進行狗隻晶片掃描,以偵察非認可狗隻。而獲批飼養的狗隻數目由○三年一萬三千三百隻,減少至現時約六千四百隻。
至於有公屋租戶虛報住址一事,漁護署發言人承認並無規定申請人提供的地址必須為飼養狗隻的住所,故不會因申請人提供的地址而拒絕狗隻牌照申請。
「只要求登記狗資料,但管理員唔會主動查 啲狗有冇批准。又話有晶片機檢查啲狗,但其實都冇,成個規定根本存有漏洞。」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直指房屋署監管不力,而由○三年至今,很多狗隻資料已經過時,須重新整理才能收阻嚇作用,「當年好多登記 咗嘅狗可能已經死咗,所以要整理或者重新登記資料。」
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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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房屋署獲准暫居 嘅狗,到依家大部分都應該走晒。」愛護動物協會公關及傳訊經理顏綺苓稱,當年獲准飼養的公屋狗體重都是二十公斤以下,壽命一般為十多年,但當時很多公屋狗並非剛出世,而是在公屋住了一段日子,現時竟仍有六千多隻,數目令人質疑。 顏續說,每年約有二千至三千隻狗被狗主遺棄,當中部分來自公屋租戶,該會會接收被遺棄狗隻,收回來的狗隻會進行行為性格及健康評估,若合格則可安排有心人士領養;若不合格,例如狗隻帶有攻擊性,則會人道毀滅。 至於領養狗隻的巿民,愛護動物協會亦會先進行背景審查,包括要求欲領養者出示住址證明,顯示其單位是否合適飼養狗隻,若有關人士居於公屋,則不會批准。 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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