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指漁署捉錯家貓 婦剪網救貓控刑毀

《明報》,2012/8/8

漁護署接獲投訴,到大廈捉流浪,懷疑連住客家也一併帶走。在大廈經營賓館的七旬婦,聲稱因哀求署方人員放不果,涉嫌剪爛捕網救,結果被控刑,裁判官認為婦人情有可原,昨籲控方考慮是否繼續檢控。漁護署則解釋婦人當日沒承認是主,另有街坊指婦人餵飼流浪,令長居大廈,衛生惡劣。

官建議控方考慮撤控

報稱家庭主婦的劉德妹(71 歲)被控於今年5 月29 日,在尖沙嘴美麗都大廈16 樓電梯大堂,刑毀漁護署捕網,昨毋須答辯,案件8 月21 日再提訊。裁判官看畢控方案情後說,被告可能擔心漁護署捉走的流浪被人道毀滅,才出手剪網,建議控方考慮會否繼續檢控。裁判官又指出,倘若被告真的被定罪, 法庭可能會將她「無條件釋放」(absolute discharge)。

由上海來港多年、操普通話的劉婦在庭外道出「另一版本」,原來她並非救流浪,而是發現家被誤捉。她和丈夫養有兩隻雄性大肥,在家自出自入,蹤遍佈大廈各層,肚餓便乖乖歸家。「漁護署的人在我家門口經過,我看,怎麼我的肥在(捕網)裏面?」劉婦昨在庭外說。案發當日,她發現家被漁護署帶走,於是衝出屋外哀求署方放走她的,但對方拒絕,她情急之下用剪刀剪爛捕網。家隨即竄回屋內,而網內一隻流浪抓傷她後亦逃去。劉婦稱,她的絕育後有剪耳為記(見另稿),一看便知不是野

天台7 流浪有人餵衛生差

記者昨到訪美麗都大廈,在天台發現3 個窩,至少7 隻到處遊走,現場有紙碟盛載食物,似是有人餵養。不少蒼蠅在食物和身上飛來飛去,部分隻眼睛有異樣,看似患病。另有街坊不滿說,包括被告在內的住客經常餵飼流浪,令大廈又髒又臭,晚上還傳出陣陣叫聲。

被告的丈夫竺先生昨否認妻子養流浪,他在大廈走廊捉起一隻黑白色的,表示那正是當日被捉的家,該從竺身上逃脫後,又繼續施施然在走廊散步。

漁署稱被告無提及是

漁護署回應稱,署方接獲有人投訴受流浪滋擾,當日採取行動帶走流浪,被告突然剪爛捕網,但其間從沒承認自己是主人。署方又稱,被捉的會送往動物管理中心,主人稍後可往中心領回,但該次行動最終沒帶走任何。【案件編號:KCCC3101/12】

另稿:
剪耳非家貓記號

被控刑毀捕貓網的劉德妹,昨與丈夫竺先生均堅持被漁護署捉走的貓有剪耳,證明不是流浪貓,不明白署方為何會看錯。但事實上剪掉耳朵一小角只是完成絕育手術的記號,目的是避免愛護動物協會義工帶走已絕育的流浪貓再做手術。

竺先生說,他帶家貓給「社工」做絕育手術後,便剪掉右耳一小角做記認。據愛護動物協會網頁顯示,協會義工2000 年8月展開貓隻領域護理計劃(CCCP),先捕捉流浪貓後再絕育,幼貓及友善的成年貓將被安排領養,不適合飼養的則放回原居地。這樣可減少牠們在街上四處小便,也能控制貓數量。

為避免已絕育的貓隻重複接受手術,在手術麻醉時,獸醫會剪去流浪貓耳朵的一小角,(雄貓剪右耳,雌貓剪左耳)。日後義工以肉眼觀察流浪貓的耳朵,便能分辨出已絕育的流浪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