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2013/9/11
鄰居最近養了一隻可愛的小狗,女戶住陳太有次對筆者說,自從養了小狗,囝囝變得愈來愈有責任感,每天清早和黃昏,都是囝囝帶狗散步。而且一家人也較以前融洽。小狗已是他們家中的一位重要成員,所以陳太每次見到虐畜新聞,尤其是貓狗,就會很氣憤。
為甚麼某些人要虐待動物呢?
不同個案當然也有不同的原因。在醫學角度上,世界衛生組織早已將虐待動物視為品行障礙的徵狀之一,並列入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病之一。有些品行障礙的患者,更會做出多種反社會行為,包括說謊、逃學、離家出走、偷竊、攻擊、不可理喻的破壞,甚至放火等。這些品行障礙患者,如果得不到適當的醫治,患者日後可能變為反社會人格障礙,成為罪犯。
犯罪心理學報告指出,虐待動物的人多數來自破碎家庭,得不到健康快樂的童年,而且自我形象低落。由於缺乏同理心,患者可能只因太悶而虐待動物作為娛樂;又或將曾被虐待過的不快經歷,發洩在沒有反抗能力的動物身上,以平復情緒。動物所受的痛苦,能使患者心境平靜或快感,他們日後甚至做出其他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例如傷人、強姦、縱火、甚至殺人。因此,虐待動物可能跟許多嚴重的罪行扯上關係。
虐待動物背後的原因可能很複雜,有時更隱藏着各種的病態心理。如果患者得不到適當的治療,他日很大機會變成嚴重罪行。所以,巿民應盡公民責任,見到虐待動物的情況,應馬上報警,以防止更嚴重的罪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