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6/07/13/%e7%be%8e%e5%8a%a0%e6%8e%80%e6%96%b0%e7%ab%8b%e6%b3%95%e6%bd%ae%e3%80%80%e7%a6%81%e5%af%b5%e7%89%a9%e5%ba%97%e5%87%ba%e5%94%ae%e7%b9%81%e6%ae%96%e5%8b%95%e7%89%a9/
LANCE MURPHEY/AP IMAGES FOR THE HUMANE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
這些法案的目的,正是希望能夠取締不良繁殖者,減少流浪狗數目,減少人道毀滅數目,以及增加領養數目。香港多個團體包括NPV、動物公民等,早在今年4月30日台港澳三地動保大遊行中,提出零買賣的願景,但政府並沒有理會。
根據美國動保組織、提倡不殺救援的Best Friends Animal Society資料,美加約有160個城市已經通過立法,禁止店舖出售任何繁殖出來的寵物,當中不少法案僅提供一項豁免,就是寵物店只可與動物救援組織合作,出售或展示這些組織所救出的動物。此外,多個法案亦列明,寵物店不得出售任何年齡少於8星期的動物。
資料亦顯示,相關法案在2014年開始愈來愈普遍,2014年訂立相關法案的美加城市或州份合共30個,2015年增至38個,而今年僅半年已經多達47個。(見下表)
近期較多報道的相關立法,包括洛杉磯市議會在今年4月20日,以12比0投票通過將2013年的禁售令轉為永久。該禁售令列明,任何商店均不得出售任何貓狗或兔子,除非那些動物是來自動物救援場地或人道組織等。該法案亦寫明,禁售令或能減低動物被人道毀滅的數量,亦讓領養率提升。
費城也在今年4月通過類似法案,並將於本月(7月)生效,該法案是在美國人道組織促請下,由市議員Kenyatta Johnson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