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6/7/15
再有港女租霸在台出醜,一對在台灣任職旅行社的四旬港人姊妹,六年前在新北市蘆洲區租下一家約一千平方呎的出租屋。期間飼養多隻貓狗,屋內不時傳出惡臭。兩人上月底突然失蹤,房東其後入屋發現屋內地板布滿貓狗糞便,窗簾上甚至還吊有一具腐爛貓屍及四隻已餓至奄奄一息的小貓。
據許姓房東表示,該對王姓港人姊妹六年前以一萬八千元(新台幣.下同)租下該屋。房東最初容許她們最多只能飼養一隻狗,惟姊妹入住不足一個月,附近鄰居已紛紛投訴她們屋內不時傳出糞便惡臭。雖然兩姊妹一度承諾改善衞生,惟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她們其後更再飼養多隻貓狗。
遺四隻瀕餓死小貓
兩姊妹的租約至今年五月屆滿,房東原本打算不再續約,惟由於兩姊妹不斷哀求,且保證會將貓狗送走,房東遂心軟續約,並要求每月定期查看出租單位的衞生,若情況惡劣將取消租約,兩姊妹當時亦簽字承諾。
上月廿五日,房東發現兩人仍未繳交房租及逾三千元的電費,兩人的電話更已變成空號。房東本月四日遂在當地里長及警方陪同下入屋查看,惟入屋景象卻驚心動魄,只見屋內傢俬大多被破壞,滿地的貓狗糞便甚至還堆在牆邊砌成牆。窗簾上還掛着一隻已經腐爛長蛆的貓屍,露台還有四隻餓至奄奄一息的小貓,房東直言房子「比廢墟還廢」。
「以後絕不租給港人」
房東事後向姊妹任職的旅行社寄函,要求她們三日內返回處理事件,惟旅行社卻回覆兩人早已離職,且更疑在上月下旬已離開台灣。房東昨日上午請來清潔公司清理單位,有清潔工人向本報記者表示,他們原以為只是一般的家居打掃,沒料一打開房門湧出夾雜着貓屍和垃圾腐化的臭味。房東女兒事後在網上怒指,以後絕不出租給香港人。
事件曝光後,大批台灣網民狠批兩姊妹的行為丟盡香港人的臉,又聲言要把兩人「起底」。而新北市動保處亦表示,兩姊妹的虐貓行為已觸犯台灣動保法第五條及第廿五條法例,可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判罰十萬至一百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