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6/7/16
中年小巴男司機早前帶同新飼養、僅得一個月大的初生貴婦狗到公園散步時,遇到一名男途人向他表示:「隻狗截咗條尾靚啲喎!」男司機聲稱因此讓對方「操刀」截尾,該途人隨即以繩索將貴婦狗的尾巴捆綁。惟狗隻其後出現尾巴發炎流膿,似斷未斷,男司機終將貴婦狗帶往獸醫處求診,獸醫懷疑他虐畜,報警將他拘捕,因而令自己惹上官非,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
報稱小巴司機的五十歲被告周偉銘,現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他不認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五月十一日,於黃大仙景福街休憩處,身為一隻狗的主人,准許一名男子無理地用一根繩綑綁該狗的尾巴,以截斷其尾巴,導致該狗隻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被告獲准以五千元保釋至八月廿九日再提訊。
潰爛幾截斷 須手術治療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案情指,被告是涉案約一個月大貴婦狗的主人,被告聲稱五月初帶該隻「狗BB」往景福街休憩處散步時,遇到一名男途人,該男途人向被告表示:「你隻狗截咗條尾會靚啲喎!」被告遂容許該男途人用繩索綑綁貴婦狗的尾巴。
惟一星期後,被告發現貴婦狗的尾巴開始發炎及出現膿包,遂帶牠往動物診所求診。獸醫檢查後發現貴婦狗的尾巴嚴重潰爛幾乎截斷,須即時接受手術治療,獸醫並懷疑有人涉及虐畜,最終報警求助,警方同日到場將被告拘捕。獸醫並指,若狗隻確需截尾,應交由獸醫操刀而非自行處理。控方指,本案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三年。
案件編號:KTCC 21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