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

台立法院通過修法 大廈管委會不可禁止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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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修例,刪去大廈管委會可禁養狗的條文。反觀香港仍然很多大廈明文禁養狗。(資料圖片)

【動物專訊】香港的公屋、居屋,以及不少私人住宅禁止養狗,不少人爭取狗隻住屋權,反而台灣則進一步開放飼養動物,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法例修訂,刪除了公寓大廈可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條文,即將來的住宅不得禁止住戶飼養寵物。不過,有關開放飼養寵物後可能引起的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寧問題,台灣政府將研究如何以規約去處理。

綜合台灣《自由時報》、《今日新聞》、《華視》報道,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允許公寓大廈以「修改社區規章」方式,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條文。

修訂案由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人提案,內容提及農委會和內政部的統計指出,台灣平均每3.4戶就有一戶飼養寵物,比例極高,現行條文明顯侵害到住戶的寵物權益,因此提案修法。
王育敏解釋,蔡英文總統也很重視動保,建構友善的寵物環境是趨勢,過去有年輕朋友向他反映管委會卻不准養寵物,令到所養的狗幾乎要變流浪狗。

不過,台灣政府將會研究如何確保公寓開放養動物後的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問題,草擬更具體的條文,讓社區可以自行制訂規範管理。

召委陳其邁指出,公寓大廈內飼養寵物,若有危害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公共安全情況,可以在規約內去規範,詳細條文有待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