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7/8
旺角一隻花貓前日在一幢唐樓平台被捕獸器夾住前肢受傷,動彈不得,直至昨午才被人發現報警。消防員到場攀上外牆將牠救下,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帶走交獸醫檢驗及治療。警方相信有人非法將捕獸器放在現場,列作虐畜案處理。
被捕獸器夾腳花貓為雌性,約1歲;涉案的捕獸器約直徑5吋長,是一個馬蹄形的金屬夾,不排除有人蓄意用作對付流浪貓。
擅設陷阱違法
現場為旺角花園街137號一幢唐樓後巷近1樓平台外牆,據悉,前日下午有途人經過後巷時,見花貓被夾在外牆喉管,當時不以為意,用物件將牠托高,以為牠可自行離去。至昨中午12時許,貓義工獲悉花貓被困前來查看,赫見花貓下半身仍被困外牆喉管,右前肢被一個捕獸器夾住,相信牠被困該處已一天,立即通知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人員到場,由於涉事位置較高難以拯救,於是報警。消防員到場攀上外牆拯救,約半小時將牠救下,交愛護動物協會獸醫治理。
據法例任何人使用捕獸器要向漁護署申領牌照,私下放置屬違法,法例中捕獸器定義包括任何陷阱或狩獵器具,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