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7日星期四

漁護署年花3360萬捕殺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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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專訊】漁護署向立法會提交的資料顯示,該部門過去一年花了3360萬元,用於捕捉流浪動物及人道毀滅的開支。數據又顯示,雖然漁護署捕殺的流浪貓狗有所減少,但捕殺的其他動物(沒具體列明,包括兔、牛、豬、鼠、爬行類、雀鳥等)則有明顯增加。

漁護署回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的書面質詢中表示,2015/16年度用於捕捉動物與人道毀滅的開支合共為3360萬元,而預算2016/17年度也會有相若的開支。這項開支比2011/12年度增加了33%。

在捕捉流浪動物方面,漁護署顯示數字有所減少,但過去一年都有2412隻狗及1359隻貓被捕捉,而人道毀滅的狗隻和貓則為2421隻和696隻。不過,近年被捕捉及人道毀滅的「其他動物」如兔、倉鼠、龍貓、豚鼠及鼠、爬行類、豬/牛、家禽/雀鳥等,則有明顯增加,過去一年捕捉到的數字是1418隻,遠比2011年的331隻多,而人道毀滅的數字是3469隻,2011年只是649隻。

主人將動物帶到漁護署送死的數字同樣多,過去一年有1284隻狗和129隻貓被送死。而獲領養的貓狗分別有168隻和651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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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捕獸器的情況經常出現,漁護署回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的提問時則透露,過去兩年分別檢獲了455個和357個非法捕獸器。

對於近年懷疑狗毛等產品多次在香港出現,漁護署透露,正研究如何加強《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有關走私動物的罰則,包括研究如何法庭上確立是為商業目的而觸犯走私罪行。
不過,漁護署提供的數據亦顯示,過去五年在出入境管制站檢驗動物毛皮製品的次數大幅下跌,由2011年的91423次,跌至2015年的688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