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6/3/31
玩具男小販疑為滿足口腹之欲,去年到金山郊野公園先用網捕捉野豬並將牠擊斃,之後再用鐵棒打死另一頭行近的野豬,事件造成兩隻野豬死亡。事後被捕的涉案卅一歲被告盧偉雄,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沒有特別許可證而狩獵野生動物罪,被判罰款四千元。
承認狩獵作食用
案情透露,廖姓動物義工在去年八月卅日晚上,駕車到金山郊野公園餵飼流浪狗時,看見被告和一輛私家車。廖下車後,被告便急急登車離去,廖隨後看見一個尼龍網懸掛在斜路旁的欄杆,網內有一隻死去野豬,地上遺下血漬,廖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後沿着血路追查,發現第二隻已死野豬。
警方事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是上述私家車的車主,於是上門拘捕他。警誡下他承認到上址用網狩獵野豬作食用,期間因有另一頭野豬跑近,他因怕被襲擊,所以用鐵棒打該頭野豬以作驅趕,期間因廖現身,被告遂匆忙離去。漁護署事後檢驗,確認網內的野豬頭部被鈍物一擊致命,另一隻野豬則被打多次致死。
案件編號:KTCC 90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