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灣仔「貓王」虐貓今判刑 餵貓30年耗盡父65萬遺產

《明報》,2012/7/10

獲愛有心人每月資助下餵養流浪的57 歲義工鄧漢傑,因打理不善令80 隻身處滿屋糞便及缺乏清水的「地獄」,早前被裁定虐畜等罪成,今將接受判刑的他,原來當初靠父親留下的65 萬元遺產餵流浪,至今足足30年,被街坊稱為「王」的他希望兒在短暫一生「可以有光輝一刻」。

「養真係會愈養愈着迷。」雖然無業的鄧漢傑未敢說自己是愛之人,但過去30 年,他每晚均會到灣仔一帶街頭餵約120 隻流浪

全職餵晚晚通宵餵120 隻

根據審訊時他在庭上所述,每晚零時出動,翌晨11 時方回灣仔「屋」休息,一箱箱罐頭便是其「鋪」。案發前,他睡至下午3 時許起,檢查及添置用品,晚上7 時後是私人時間。年復年從未改變。

記者早前於清晨走訪灣仔一帶,發現鄧漢傑已展開「餵工程」,只見他推一大堆工具及糧停下,更不時需「擔梯」爬高爬低,攀上屋簷頂放糧。灣仔一帶百多隻的「伙食」均由他負責。鄧指自己「每一隻都叫得出名」,又笑言附近街坊都稱呼他為「王」。

近年獲資助打理屋不善被控

鄧透露,任職油漆業的父親多年前去世,留下一個當時市值210 萬元的北角健威花園單位給他、其母及兄長。1997 年將單位讓給兄長後,他與母親各分得65 萬元。當時任職打字機維修員的他對生活沒有太大要求,遂將遺產全數用於餵流浪,其後遺產花光,有善心人又提出資助他照顧兒,愛的七旬婦潘太便是其中之一。

收錢照顧流浪,不禁令人懷疑鄧是否僅視打理屋為工作,正是「生財工具」,但鄧漢傑則稱之為「任務」。他指的一生短暫, 「今日肥肥白白,聽日可能幫佢執屍」,故散盡父親65 萬元遺產餵30 年,是為了令流浪「有光輝嘅一刻」。

「為令流浪有光輝一刻」

官司纏身,鄧表示現時已不再、亦不能打理屋了,但他仍得到七旬潘太資助,租住灣仔一個約60呎的房間及供應糧,每日走到街頭餵。裁判官早前斥他並非愛之人,鄧稱此話令他感到無奈,「愛唔一定要係打理到佢皮光肉滑,可以係付出的愛」,但他指倘有一天潘太停止資助,他便不再餵流浪

被問到萬一罪成後被判入獄有何打算,每日均「捐窿捐罅」餵的鄧無奈說: 「都無辦法,盡咗力。」假如要判監,他說會考慮上訴。

【案件編號:ESCC3958/11】

另稿:
拒助絕育愈生愈多被指好心做壞事

在兩個僅百多呎的劏房內,鄧漢傑一度飼養了80 隻,該處衛生環境被指十分差劣。有曾接觸鄧的義工透露,鄧過往只有10 多隻,但因不斷帶流浪回家,又未有為牠們絕育,令愈來愈多。愛護動物協會認為,愛人士應量力而為,避免在屋養太多,以免反令牠們的福利受影響。

最初10 多隻終變80 隻

當日有份報警舉報鄧漢傑的義工透露,鄧帶流浪回家初期,有義工勸他帶兒絕育,鄧一口拒絕,並指「你有無問過啲?佢哋想唔想絕育?」令兒一度快速繁殖,鄧其後將分性別困在籠內,方解決了繁殖問題。

「有無問過想唔想絕育?」

但愛協認為,餵者應注意絕育的需要,若只餵飼流浪但不予絕育,終會令的數目上升。現時透過「隻領域護理計劃」,義工會將送到愛協絕育後放回原居地,以減少流浪數目(見表)。

至於鄧將80 隻困在籠內,並放於兩個百多呎劏房內,愛協認為兒或因此得不到適當照顧,令其福利受影響;而將寵物困在細小空間達10 多小時,不但影響衛生,更容易造成行為問題。愛協又認為, 「場」始終不是適宜兒長居之地,故建議愛者應控制自己收容的數量,同時盡力為牠們尋找領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