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12/7/26
消防員因無牌飼養6 隻格鬥狗鬥牛㹴,不單沒有提供足夠清水,又任其日曬雨淋,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5
項控罪,昨被判罰款3000 元及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吳秋榮(46 歲)任職消防員,被控導致狗隻受到不必要痛苦、疏於提供充足清水、沒有提供遮蓋物、管有格鬥狗及無牌畜養逾5 個月大的狗共5 項控罪。
案情指出,有途人去年12 月15 至16
日,經過被告位於八鄉打石湖北村的單位,赫見兩隻瘦骨嶙峋的鬥牛㹴,被重型金屬鏈鎖着頸部,又沒有食水提供,任由牠們在門前日曬雨淋,懷疑戶主虐畜,於是報警。
警方破門入屋,再發現另外3隻狗被金屬鏈鎖頸,另外一隻則被困在廁所。吳被捕後於警戒下承認是單位戶主,但聲稱6
隻鬥牛㹴是其租客兩年前遷離後留下,只是被迫暫時照顧牠們,又稱每日都會餵狗,其間並無發現牠們有任何健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