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網上交易區疑非法放售耳廓狐 聲稱去年售5萬元



有人在網上寵物交易區放上多張耳廓狐的照片,有留言者聲稱去年在該平台賣出同種狐,售價為50000元。
【動物專訊】本報發現,有人在香港寵物交易區FACEBOOK群組中,懷疑放售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當中包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耳廓狐(Vulpes zerda)。這些動物均不能隨便進出口及售賣,出售該等動物的人士相當可能觸犯法律。有立法會議員亦指,政府應調查該人的耳廓狐是否從非法渠道得來。

在該交易區中,有人公然放上多張耳廓狐的照片,雖然該人士沒有標明價錢,但吸引了很多人問價,有人形容:「上年有人係呢到賣50000一隻!不過真係好吸引!」也有人表示擔心這動物生病時如何處理。根據漁護署發言人提供的資料,該物種屬於《公約》附錄II表列的動物,受到管制,不能隨便進出口及管有。


耳廓狐本是一種分布於北非撒哈拉的小型夜行狐,喜愛挖洞穴居住,其皮毛、耳都是為了適應高溫缺水的沙漠環境,香港的環境並非適合牠棲息的地方。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如任何人管有該動物作商業用途,必須領有該署發出的管有許可證,如作非商業用途,則須證明該動物是合法獲得的。漁護署又表明會跟進個案,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呼籲市民勿購買來歷不明的動物。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若有人在網上胡亂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政府應密切監察是否有人違法進出口瀕危動物。她坦言,目前法律上就繁殖條例上存漏洞及灰色地帶,「好似有些人利用呢個漏洞胡亂繁殖配種,有好多動物根本無法生存。」她將跟進有關個案。

民主黨動物政策發言人鄺俊宇批評,胡亂配種出售動物,是對生命的不尊重。他批評目前沒有法例規管動物繁殖,法律存灰色地帶,導致有些人利用漏洞出售野生動物。他認為飼養野生動物與貓狗不同,前者不適合家養,希望政府盡快取締非法賣買野生動物的人士。

政府規定,任何人士不能於網上或任何方法出售野生動物,否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500萬及入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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