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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與我相處十六年的小狗,安然地任我撫摸面頰、背項甚至肚皮,我會感到窩心,卻好奇這份親密何來。
因為人狗親密,逼迫我再思狗肉議題──尤其媒體流傳,玉林狗肉節期間,一幅路邊寵物狗,走近嗅聞摩托上十數狗屍的照片!為何狗,可以被寵,也可被吃?
狗會被吃,論述直接,是弱肉強食,國家文化……但要說狗會被寵,卻是幾經流變的進程。
狗被寵而成為人類家庭成員,並非自有永有;狗不會無緣無故走入平常百家,而是人把牠們帶進家中,視為寵物,再作家人。以歐洲觀之,是十八世紀工業革命把人的生活帶進現代化,更有維多利亞時期的繁盛,把人對家庭的理解,引入新的價值,促使我們在父母子女的家人關係以外,容納動物,賦予寵愛想像。
不錯,育狗對貴族而言,有更早的歷史,以作打獵或畜牧之用,但動物可與人類同食共寢,就只因工業發展,把人帶離鄉郊,並不再以大家庭為生,進而出現核心家庭甚至單身生活,貓狗才被引進得寵。而維多利亞時期和平富庶,更提倡個人自覺與道德價值,人類才重新審視甚至潤飾與自然界的關係;家中小孩與動物,自此地位相對提升,以讓子女有教養,貓狗有食糧。
是故對孩子,國家有專業教育;對動物,國策有科學研究。動物科學以至醫學,因此才僅發展百年;還有動物心理學,除卻早有佛洛依德以愛犬Yofi論說動物與人也有依附關係(Attachment)──他的幼女Anna曾笑言Yofi得寵到取代了自己的位置──之外,更有心理學家於五十年代發展「三角理論」,說兒女與貓狗,就像夫妻間的第三個點,得以平衡兩點間的情緒與衝突,更讓雙方多了溝通。另外,有動物學說自維多利亞時期,提出狗對人特別忠誠,就像Ádám Miklósi今年才再版的犬隻科學經典Dog Behaviour, Evolution, and Cognition所指,狗會跟隨人的習性演化,迎合人類生活,和平共存──所謂「迎合人類」,是犬隻獨有的「忠誠」。
話已至此,可見貓狗與子女對等,甚至犬隻更見忠心,都是遠超美國生物學家E.O. Wilson於1984年名著Biophilia所指「人類天生愛自然與動物」的想像,卻因為生活富足而把動物帶入家中,再作無限聯想。以至過去二十年,「家中動物讓人身心健康」的論說更連接起心理學與醫學,以至「寵物時裝」和「動物繁殖」,都被時尚或媒體促成。自此,貓狗得寵,就不再是熱愛自然或對等子女般簡單認知,卻有人工添加。
被添加的,是論述,也是感情,致使我會為撫摸愛犬而窩心,也會為狗肉節慶而悲慟。狗被吃或被寵得「理所當然」,其實都是論述;不過,如果論述作用,是為生成更理想的人文價值,我會寧願信守感情,為愛犬情長,為狗屍感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