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3狗咬死貓主人誓追究 律師:未必涉刑責可民事索償

《明報》,2012/10/14

馬鞍山西徑村昨發生「3 咬死貓」慘劇。一名男子帶着3 隻唐深夜同行時,在上址村屋外與一隻家貓相遇,3 疑突發狂衝前咬死家貓,主不及制止。家貓的外籍女主人傷心不已,報警求助,並強烈要求追究對方責任。漁護署昨正跟進事件,包括派員前往西徑村分別向貓主人及主人查問詳情。

主無法控制3 犬

漁護署發言人證實,涉咬死貓的3 隻均領有有效牌照,3 犬正接受漁護署觀察。現場是馬鞍山西沙路西徑村,事發於前晚深夜11 時許。據貓的外籍男主人透露,3 隻咬死貓的唐體型不小,事發時他覺得帶的中國籍男主人疑控制不住3 隻,其後3 突襲擊咬死外籍夫婦的愛貓。女貓主傷心報警,警方把案件交漁護署跟進。

村內常見一人牽數大犬

昨午數名漁護署人員前往西徑村向外籍夫婦了解咬貓事件,「再見寵兒」動物善終服務的人員亦應召前來帶走貓屍。據記者所見西徑村不少村民均有養見陌生記者即不住吠叫,而該村範圍內更有不少體型瘦小的外傭一個人用帶拖着兩頭大犬散步,令人關注她們體力是否足控制大犬。

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按法例咬死貓本身未必涉刑事罪,但若肇禍的屬《危險隻規例》訂明的大(20 公斤以上),而主蹓時又未有依法為綁上合適帶,即屬違法,主最高可判監3 個月,以及罰款2.5 萬。

陸偉雄稱縱不涉刑責,貓主仍可向主民事索償,就愛貓被咬死造成的財政損失及心理損傷索償。據本報資料,2005 年美國西雅圖一名貓主因為愛貓被鄰家惡犬咬死,索償獲賠約35 萬港元,創美國歷史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