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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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前(12日),漁護署透過新聞稿公布會人道毀滅「市區野豬」新策略時,曾引述數字指,「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作為支持新策略的理據。原來,漁護署引述的數據出錯,將情況誇大了。三日前(19日),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曾指出,翻查立法會文件後,懷疑有關數字不正確,但一直末見署方有回應。
直至昨日( 21日)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昨日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在2018年至2021年10月的三年多近四年間,合共有30 宗野豬傷人個案,平均每年約為8宗,而不是新聞稿所指的十宗。署方發言人昨晚(21日)回應《立場新聞》查詢時𠄘認,有關數字已由漁護署署長於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
11月12日政府新聞稿: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
翻查11月12的政府新聞稿,漁護署當時指出,「過去十年( 2011年 11月至 2021年 10月),共錄得36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超過八成(30宗)於2018 至2021年間發生。過去十年間,首七年平均每年只有一宗傷人個案,但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署方引述有關數據後指出,「在保障市民安全的大前提下,漁護署自今日起將會把在市區出沒的野豬捕捉及人道毀滅」。(詳見報道)
11月17日深灣道捕殺七野豬
五日後,即 11 月 17日,漁護署首次執行捕殺令,在香港仔深灣道以食物利誘,捕殺七頭野豬。(詳見另文)事件引起公眾關注,當日,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一度想越過防線引導野豬上山,他其後被警員帶離防線。他指漁護署的做法非常卑劣,「與狩獵隊的行為不相伯仲!是誘捕誘殺,同設陷阱無分別!」愛護動物協會亦「嚴厲反對是次行動」,認為野生動物管理應先採取非致命方式。(詳見另文)
11月19日自由亞洲電台:近三年總數應為23宗
漁護署提出「近三年平均每年便有十宗傷人個案」的說法,上周五(19日)受到質疑。自由亞洲電台在當日的報道中,引述立法會文件指出,「2020年其實只有3宗野豬傷人案,2019年就有9宗。今年豬傷人案件為11宗。總數應為23宗,不可能得出近3年平均每年便有10宗野豬傷人個案的結論」。但漁護署一直未有任何公開澄清。
11月21日 漁護署:署長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為八宗
直至昨日,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出席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近數年野豬傷人數字有升有跌,但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約八宗,較之前約一宗為高;而滋擾數字有上升」。
近三年野豬傷人數字一下子由十宗跌至八宗,究竟當中有何出錯?漁護署發言人昨晚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確認,在2018年至2021年10月的三年多近四年間,合共有30 宗野豬傷人個案,「平均每年約為8宗,並非11月12日發表的稿件所提及的近三年每年平均10宗」。發言人又指,有關數字已由漁護署署長於21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更正。
野豬傷人個案宗數
2011 年 0宗
2012年 0宗
2013年 1宗
2014年 0宗
2015年 0宗
2016年 2宗
2017年 3宗
2018年 7宗
2019年 9宗
2020年 3宗
2021年(至10月) 11
總數 36宗
資料來源:漁護署
發言人又指,根據有關數字,近四年間的野豬傷人數字比過往的確有明顯增加,情況實屬嚴重。在保障公眾安全和保持公共衛生的大前提下,有迫切性及實際需要實行新措施,捕捉及人道處理慣常於市區出沒及造成滋擾的野豬,在保護野生動物及市民安全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