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21/11/28
於本月中旬的一個晚上,漁護署人員聯同警方在深灣道以鐵馬及鐵網包圍野豬,並利用誘餌捕捉及槍殺野豬,或使用藥物注射作人道毀滅。有關行動隨即令到某些市民出來「護豬」,要求漁護署立即停止誘捕獵殺野豬,猶如把殺野豬視作不人道的行為。但當局捕殺野豬是否真的「十惡不赦」、「不人道」?這值得我們反思。
現時全球很多地方政府都會有捕捉、獵殺,以及人道毀滅過度繁殖、有危險性的野生生物的行動,最常見的如蚊蟲、老鼠、野狗等,還包括有獵殺野豬。筆者平心而論,認為利用誘餌捕捉後再人道毀滅,已經是比較文明的手法,至少野豬死前的恐懼感已經降到最低。意大利、加拿大都使用陷阱、誘餌,及鐵籠捕捉野豬,並於捕捉後立即撲殺,以控制野豬的數量,瞬間可見誘捕後作人道毀滅野豬,是最常見控制野豬數量的方法。
更甚者,某些國家或地區為了解決野豬問題,或以更不人道的方式控制野豬數量,例如於2020年羅馬曾下令警察於一所學校射殺一頭母野豬及其6隻小豬,再如內地四川省在收到求助後,會派出捕獵專隊去獵殺野豬。台灣地區雖然沒有任何獵殺野豬的政府行為,但島上原住民的文化一直有狩獵野豬(當地稱「山豬」),並食用野豬肉。
小野豬外表雖然可愛,但事實上野豬生性兇猛、攻擊性強,甚至獵食其他年幼的中型脊椎動物。而野豬對農耕造成嚴重破壞之外,當受到威脅時會用獠牙作出攻擊,對市民有危險性,或導致嚴重創傷。而且,像老鼠等野生動物一樣,野豬有機會帶有傳染病風險,例如非洲豬瘟病毒,而非洲豬瘟會令農場豬隻受感染,造成大規模死亡或肉類污染。
失控增長 破壞生態
另一方面,由於人類非法餵飼,令野豬經常直闖市區覓食,也令野豬數量失控地增長,變相破壞生態平衡。因此,無論野豬於郊區或城市的數量,各地政府也一直使用不同的方法控制。香港一直以來皆有不同的方法控制野豬的數量,包括香港曾經有野豬狩獵隊,而過去漁護署會為野豬進行絕育或避孕後再放回郊區,但在數目增長和覓食區出現失控的情況時,先誘捕後人道毀滅成為最有效的選擇。
筆者認為漁護署行動問題並不在於先誘捕後毀滅,而是在於漁護署行動的準則未盡公開透明,和公眾宣傳教育不足。觀乎以色列同樣面對野豬問題,為免野豬危害農業區及成為城市地區的問題,當地政府對野豬闖入的不同情況,訂立了不同處理方法和準則,包括在特定情況下撲殺豬群,這或許可以令更多市民接受。因此,漁護署可以盡快就野豬亂闖市區的多種情況,制訂公開處理指引,包括以絕育放回郊區和撲殺處理的參考準則,作清晰指引,讓市民更能理解及明白相關捕獵或擊殺行動,減少不必要的社會爭議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