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

一屋36隻 環境惡劣 部份患重病 虐畜男護稱愛狗

《蘋果日報》,2015/5/23

屯門醫院男護士被揭發於元朗村屋內虐待36隻狗,當中19隻狗被困於4個狹小鐵籠內,沒有足夠水和食物。屋內衞生環境惡劣,周遭佈滿排泄物,多隻狗因而患上嚴重皮膚病、雙眼及雙耳發炎,其中一隻史納莎更因此盲眼。男護昨承認虐畜,求情時堅稱視狗隻如親生子女。

未婚42歲被告林志強現於屯門醫院手術室任職註冊護士,月入4萬多元。他於2010年租下八鄉富雍花園三層高連前院的村屋獨居。

被告昨承認兩項虐畜及一項沒按照牌照畜養狗隻罪。案情指去年12月2日,有鄰居誤以為被告住所遭爆竊而報警,警方到場揭發屋內有多達36隻狗,其中19隻狗被困於4個約半米高和闊、不足一米長的鐵籠,只有一個鐵籠放有食物和水,佈滿排泄物及蜘蛛網,狗隻需躺於排泄物上生活。其餘17隻狗雖未困籠中,惟屋內衞生惡劣。所有狗均沒領牌照。其中19隻狗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皮膚病、體重過輕、脫水及發炎等問題,兩隻史納莎更分別盲了一隻眼及雙耳發炎至嚴重含膿。

被告睡屋外私家車

被告警誡下承認自己是狗主,2011年起已沒為狗隻接種疫苗,並只在狗隻相當骯髒時方會幫牠們洗澡。他直認自己未有睡於屋內,去年開始睡在屋外私家車,坦言睡於車內較舒服。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愛狗人士,2006年已開始養狗,原先只有3隻史納莎,其後越養越多,每月花26,500元租屋及5,000元養狗。他稱涉案村屋供水有問題,令他難以清潔狗隻;加上他頸椎患病,護士工作需輪更,才未有好好照顧狗隻。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先索取被告背景、心理、精神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業主昨向記者透露,案發後被告表示想續租單位,但遭他拒絕。他稱花了數月翻新單位及更換窗簾,並用了多枝消毒藥水清潔及香薰辟味,惟現時租客仍覺有狗味。鄰居指之前不知被告在屋內養狗,沒見過對方遛狗,只見他留在車內。

案件編號:TMCC8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