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房署深夜「洗樓」捉養狗戶

《蘋果日報》,2015/5/28

房屋署自2003年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後,禁止公屋租戶養狗,一旦違規會被扣5分,但扣分制實施前已飼養的狗隻,只要獲署方批准則可繼續養至終老。

不過《蘋果》近日接獲多宗公屋居民投訴,指房署職員用賤招嚴打養狗,包括刻意在深夜清晨時分逐層「洗樓」,甚至播放狗吠聲引誘狗隻現身,亦有已登記養狗的公屋單位被瘋狂拍門。

播狗吠聲誘狗現身

房署資料顯示,按「可暫准原則」容許飼養的狗隻數目由2003年約13,300隻,減至去年底約4,200隻。

而截至去年底,署方共錄得約3,900宗因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而在出租單位內飼養動物而被扣分的個案。

有居於天水圍及沙田的公屋居民投訴,指房署本月初起嚴打居民養狗,除了逐層洗樓外,更加播放狗吠聲引誘狗隻現身,「如果佢哋(房署)要查,點解唔用正常手法,要用賤招」。

另有公屋居民指有狗主為可繼續居住被迫將狗隻遺棄,指房署做法變相令小動物受害,要求當局放寬現時飼養狗隻的規定。

房署發言人回應,公屋租約訂明,凡未經房委會事先書面批准,不得飼養狗隻或禽畜。署方每兩年一度家訪時,也會偵察違規養狗的情況,如有發現會扣分。

署方也會派遣特別任務隊,偵察可疑違例養狗租戶,以及在屋邨進行突擊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