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貓主」轟愛協亂讓義工領貓

《蘋果日報》,2016/3/10

一宗救貓事件演變成一場「誰是貓主」的爭議!愛護動物協會聯同消防員上月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救出一隻黑貓,在場協助拯救的一名貓義工當場接收黑貓後,至昨午一名自稱真貓主的女子偕家人到愛護動物協會灣仔總部理論,要求取回黑貓不果,於是報警稱有人偷貓,警方正展開調查。

事發於上月23日傍晚6時許,消防員及愛護動物協會接報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救出一隻黑貓,事後由一名貓義工Simon接收。昨午2時許,一名姓張女子自稱黑貓主人,並偕女兒陳小姐及親友到灣仔運盛街5號愛協總部,要求領回愛貓,始知愛貓已被自稱貓義工的男子取去,其後更轉贈他人。陳小姐指愛協辦事草率,沒有確認對方身份,事後報警。

義工質疑原主人身份

陳小姐稱,貓咪叫金剛,是友人送贈,雄性,約7個月大。當日她得悉貓咪被救走,先後向愛協、漁護署及消防處找尋,「愛協第一次話冇」,她輾轉由堅尼地城消防局人員告知,才知金剛被人領走,於是再向愛協查詢,對方終承認事件。陳小姐又稱:「希望畀番隻貓我哋,我哋好錫隻貓,唔見咗已經好傷心,好多日瞓唔到,佢始終係一條生命,點解俾人攞咗,但唔可以攞番。」

至於被指領走金剛的Simon,他在facebook交代事件指,該貓已交予領養者,之後他向領養者轉達訊息,但因對原貓主的身份也有疑問,「除了一張相、一段片外,並無其他證明,包括針卡、醫療記錄」,所以領養人亦無意再談。

警方稱,昨午2時許接獲一名57歲姓張女子報案,指早前其一隻貓在西區失蹤,該貓被一機構及消防救出後被人冒認貓主領走,暫列偷竊案處理。愛協發言人表示,上月接獲一名求助者報案,指有一隻貓在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內失蹤近一星期,人員到場曾見有失蹤貓隻的海報及聽到有咪咪聲,及後聯絡消防員協助拯救,並得到場主准許鑿牆將貓救出,當時求助者一直在場,及後並簽收文件將貓領走。就之後發生貓隻的擁有人爭論,因已交警方調查,愛協不予置評。


另稿:
曾有主人被拒領回  貓咪人道毀滅

法例規定年滿5個月的狗隻須植入晶片及領牌,但貓隻或其他寵物則並無此規定,因此當遺失貓隻時便容易惹來主人身份的爭議;過去亦有發生主人與貓隻失散後,貓隻由愛護動物協會接收,卻因未有報失紀錄及未清楚主人身份,結果貓兒慘遭人道毀滅,事件惹來動物權益人士批評。

宜為寵物植入晶片

今年1月,有市民向愛協報失愛貓,但被要求展示與貓的合照來證明主人身份,但貓主一時無法出示有關證明,結果愛協當晚就將該貓人道毀滅;愛協當時解釋指事件因溝通誤會所致,並指該貓身上無晶片或任何可識認有主人,經獸醫評估後認為牠表現驚恐及具攻擊性,故認為不適合領養而作人道毀滅。

2006年,一隻家貓的主人聲稱已報失貓兒,其頸上亦掛有刻上主人的電話及名稱,但愛協接收該貓後,未追查清楚便將牠人道毀滅;當時愛協解釋並無該貓的報失紀錄。

愛協認為植入晶片及領牌制度,應延伸至貓隻適用,提醒貓主最好替貓隻植入晶片以識別身份,對人貓俱有保障;遺失寵物的主人亦應立刻向愛協、警方及漁護署報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