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

門口曬「狗皮」 兩女租客被帶走

《蘋果日報》,2016/3/11

元朗新田仁壽圍村發生疑似曬「狗皮」事件,昨午3時許,有村民發現一幢5層高村屋地下花園石壆圍欄,被人掛了一塊完整的「狗皮」晾曬,因「狗皮」清晰可見眼、鼻及狗鬚等形狀,有指該「狗皮」的品種為藏獒;據稱,村民擔心事件涉及殺狗及剝皮的殘害動物行為,於是報警。至晚上9時許,警員將兩名菲律賓籍女租客帶署調查,稍後會撿走該塊「狗皮」化驗真偽。

現場消息稱,昨午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後,當時一度未找到屋主或住客,但相信是仿製裝飾品,故列作誤會處理。至傍晚6時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曾到場了解事件;其後有警員再返回現場,並透過兩名菲籍女租客聯絡到屋主,但由於溝通問題,未能確實「狗皮」的真偽及來源,故將兩女帶返警署調查,並將案件交由刑事偵緝隊跟進,稍後探員到場將「狗皮」撿走化驗。

不少村民對曬「狗皮」事件議論紛紛,有指該村屋一直只有外籍女子出入,不知屋主身份,並指過去不止一次見到有人曬「狗皮」,今次則曬了3日。另有村民透露,曾聽聞村內有流浪幼犬無故失蹤,半夜亦聽過狗隻悲鳴的慘叫聲,不知是否與此有關。

現場所見,該塊疑似狗皮頗完整,頭部位置露出雙眼和鼻子的空洞,更有狗鬚,形狀像極一隻狗。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並無接獲有關報告。根據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規例》規定,入口貓狗的皮毛必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入口許可證。漁護署會跟進是否有人非法進口狗皮。

根據貓狗條例,任何人不得屠宰狗或貓隻作食物之用,亦不得售賣,違法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律師梁永鏗不諱言,現行法例存在灰色地帶,事件中只能推斷涉事狗隻有否被人殺害,最終能夠根據法例對當事人入罪,值得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