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

動物影像的宿命 / 陳嘉銘

2018/4/21 — 20:10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E5%8B%95%E7%89%A9%E5%BD%B1%E5%83%8F%E7%9A%84%E5%AE%BF%E5%91%BD/
他身穿筆挺西服,神色嚴厲,只見他伸長手臂,以手指在空中比劃一下,似嫌不夠,再比劃!距他幾步之外的一頭狗,就呆呆的站著,如同明白「指令」,然後垂頭離開。

那是上週在荃灣發生的「拒狗避雨」事件,主角有執勤保安員與濕身過街犬,都在一旁的手機拍攝者中,呈現在一分十多秒的片段裡。片段出街之後,差不多是一面倒的責備聲音,說保安員無情拒狗避雨之外,亦有說法指保安員只是私人商廈規條的前線員工,唯有「跟規矩做嘢」,就是盡忠職守。

影像被想像成客觀呈現事實的媒體,已有百年歷史,即便再加剪接聲音,已明知是會調較人的觀感,但它所讓人看見的物事,本來就難被質詢,尤其當下人手一機,都像紀錄片導演。而今次事件,更明顯不過的,是保安員的強勢,配以傾斜身體,完完全全壓倒了面色與毛色同樣黯然的可憐狗狗。這在無論姿勢與象徵上,保安員都必然惹人討厭,而且近半個月以來還慮積了狗狗被擲下街致死,以及被連環毒害事件;保安員於當下語境,就彷彿被等同壞人,公憤「理所當然」而來。

由濕身狗狗想到命危女孩
這讓我想起南非記者Kevin Carter在1993年蘇丹所拍,取得1994年普立茲獎的的作品Starving Girl;這幅照片可見一個餓得捲曲身體,傾倒在地的小女孩,幾步之距就站著一頭恃勢凌人的兀鷹,準備在女孩斷氣之際,撲前把她吃掉!照片可見的強弱懸殊,是自然法則,不過想當然的,就是如此影像的震懾逼人,必然讓觀者感覺大地/兀鷹殘酷無情。

其時Carter與同行記者駕車趕走了兀鷹,亦把女孩送到收容中心,不過離開之後,他再向當地詢問女孩狀況,卻不得宜知。Carter因為該照片而取得普立茲獎,說過為那一刻於心有愧,因為要趕著離開而未能為女孩做得更多,焉知生死;取獎之後Carter自殺了,遺書沒有提起事件,卻有說對現實無力,似乎也暗示了當日在自然法則下的無奈。

蘇丹與荃灣,相距萬里,可原來動物影像的權力宿命,都如同幾步之遙的倒影,容易因為強弱懸殊的兩極化想像,而對照片的弱方寄與同情;至於照片中的兀鷹與保安員,就必然像個反派,成為凌虐他者的主角。

由景觀想像主導事件說法
法國美學思想家洪席耶2003年有一篇文章,題目正是《影像的宿命》,以電影例子說影像美學與政治理論的大課題,不過當中有一個點子卻值得在此提出,那就是因為影像必然引伸的「觀」與「想」關係;亦即是就,在被拍者之外,影像其實更為強勢,因為(即便是簡單的)景觀隨即會被定義為「可見」與「可說」的想像——它所被如何言說與聯想,甚至影響對事件的理解!然後,對關於該景觀的事件說法,就由景觀引伸的話語主導了。

是故,對於荃灣的拒狗保安員,網上說法很多,卻大都以「無情」定奪。然而,以宿命影像解讀事件,並不是要為保安員開脫,而是想說明,隱於事件之後的議題,或許更多,亦必然多於狗狗「可憐」相對保安員「無情」的兩極想像。比如可以說,「更多」的,是背後的「制度」——無論是野外的自然法則,抑或私人的商廈規條,都是照片景觀的「幕後黑手」;當然還有手持攝影器材的第三者——南非的Carter或許意識到自己的無能為力,可今天人手一機的我們,又會否多想,遇上事故,按鍵拍攝與隨即援助之間,雖說都是易如反掌,可我們又會如何選擇取捨?

或許當下的問題是,動物的影像宿命,若非日常攝影的可愛圖像,就是現實慘況的直接呈現;因此我們可多見親友把貓狗家人照片,在Facebook上載歡樂之外,更多見虐待動物,如墮海墮樓的狗狗境像埋身震撼。動物弱勢,是人類主導生靈的宿命,卻尚可有變;以至動物影像,就更不必然如命定般,僅有兩極化想像、爭持,甚至撕裂。遺憾香港,就多會選擇對立話語,成為如同今次事件所云「罵保安」對「撐保安」的陣營,至於私人空間規條如何善待動物的討論,反而不多;而其他比如「人都咁慘仲要對動物咁好」的偽命題多番出現,就更加沒有意思了。

小結:打開兩極化宿命
我們改變不了自然法則,但卻並非不能修正香港城市本來漠視動物,因而無情對待動物的種種規條;以至於動物影像的宿命,其實在「可愛」與「可憐」之外,亦必然有更多想像,可由我們開發,從而為任何影像內外的主角——被拍者、拍攝者、制度和語境,思考對立關係以外,尚有更多層次的互動與身同感受。Kevin Carter以生命表達了對自然與現實的無力,然而我們對影像「可見」以至「可說」的,並非力不從心,也不必然總以衝突作結。

畢竟,為影像訴諸衝突,實在太容易了;可是為著動物議題,本意和平生靈,又何必眼高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