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21/11/18
起初,人看見野豬,並沒有打算殺豬,他們只是觀看,任由野豬走過。直至人類進化,腦袋愈長愈大,懂得開始使用工具,才萌起改變自然的意圖。我們在人類文明史冊中是這樣寫的:人為了不讓野豬襲擊,才先下手為強;人為了將豬作為糧食,才獵殺野豬,將之烹食,或將之畜養。政治學家用「契約論」來描述人類社會的誕生過程:起初,人與人之間為了生存而互相廝殺,後來為了避免兩敗俱傷,才建立起社會制度來。但對於野豬,人沒這樣耐性,從獵殺到畜養,都是一種人類中心主義思維:視「自然」為他者,以控制自然來表達何謂文明。
這不是西方才有的想法。中文裏有「狩獵」一詞,《說文》曰:「獵,放獵逐禽也。從犬,巤聲。」古人多帶獵犬狩獵,以自養畜生對付野生動物;至於「狩」,同「獵」,但古來亦有「火田為狩」之說,即一把火把整座山燒掉,逼出山中野獸,方便狩獵。「狩」更有引伸義為:帝王巡視諸侯守衛之地。天朝主義者視天下為獵場,殺敵殺異己者便如狩獵,而圈養諸侯將士,不過如帶犬出巡。所以我們才有「兔死狗烹」之言,君王無道,眾生皆畜生。「與自然冥合」從來不是中國人的主流思想啊。
香港重立「殺野豬」政策,美名「人道毁滅」,但既稱「毁滅」,不過是程度較輕的殘忍而已。香港野豬向來跟山林共存,而殖民時代則早有狩獵文化。有說野豬並非原生於香港,亦有說野豬是早年歐人刻意放養於野,供他們狩獵。我沒仔細考證箇中真偽,但無論如何,香港山野一直都適合繁殖率高的野豬生活。殖民時代歐人流行於山中野間狩獵,狩獵過度,連自然界的自我調節機制也失效了。自華南虎從香港山野消失以後,野豬再無天敵,繁殖速度便更快了。
狩獵還是共存
過去,漁護署長期發牌給民間狩獵隊射殺野豬,名義上是保護市民,防止野豬闖入市區傷害市民;思維上,則是仿效先民「以文明控制自然」之法,卻懶得更文明地考慮能否與自然(野生動物)共存;而情態上,狩獵野豬大概跟殖民者獵殺老虎差不多了:殖民地警察會四出獵殺出沒山野的老虎,將虎頭虎皮製成標本,高高掛在警署裏,以展示偉大殖民者的雄性風姿。當2017 年漁護署暫緩向民間狩獵隊發牌、2019 年永久取消狩獵隊,而改用「捕捉—絕育—遷移」三部曲來處理野豬問題時,有人稱道這是「真.人道」德政,卻也有人居然來個反建議:不如成立官方狩獵隊吧。對至今仍高掛在警察博物館的虎頭標本,他們肯定念念不忘。
野豬傷人事件不時發生,新聞時有報道,也常被媒體描述為事態嚴重。輔警先生被野豬咬傷,野豬高處墮下身亡,有媒體說是「行兇」,但其實,野豬一般不會主動襲擊人,除非你主動挑釁。我見過野豬,不在市區,而在行山路上,這相信也是行山人士的共同經驗:我們看見野豬,就跟人類起初一樣,並沒有打算殺豬,我們只是觀看,任由野豬走過;野豬也看見人,亦沒有打算襲擊人,牠們只是觀看,任由人類走過。這就叫做人畜共存,相安無事。
網上流傳不少野豬在市區行走的片段,有大野豬在鬧市中翻垃圾桶,也有小野豬在地鐵車廂裏竄跑。怎樣形容牠們的行為呢?有些人類會用「闖」:野豬走進了牠們不該走進的地方,即人類的城市。他們怎生對付闖入者?當然是殺無赦——正如帝王巡狩邊疆,一旦烽火點起,就是帝王宣示天威之時。從前狩獵隊模仿殖民者們打獵的雄風,一槍打一頭,何其勇武;而今漁護署將狩獵行為分拆為更細緻精密的「人道毁滅」過程,乾淨利落,不留手尾。
「清零」與「共存」之間,有些人類會選擇遵循舊制,拒絕思考「與他者共存」的可能。
文·鄧正健 評論人,偶爾寫詩、小說及劇場文本。著有文集《道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