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 21:20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7%84%A1%E6%B3%95%E8%B1%95%E5%9C%93-%E6%98%94%E6%97%A5%E9%87%8E%E8%B1%AC%E7%AE%A1%E7%90%86%E7%9A%84%E6%AA%94%E6%A1%88%E5%95%9F%E7%A4%BA
政府對野豬政策突變,開始將野豬「妖魔化」,例如野豬「會襲擊市民」、「不是可愛小肥豬」、對人類「傳染病毒和細菌」(卻沒有提供足夠證明),以合理化無差別射殺野豬,甚至有官員將野豬與老鼠等害蟲(vermin)相提並論,並質疑為何要納入城市規劃考慮。
野豬已經與香港人共存多年,在二戰後急速都市化的背景下,野豬與人類生活範圍日益重疊亦曾引起不少煩惱,衍生不少規劃及管理上的難題。參考港英政府有關野豬管理的解密檔案,不難發現港英政府當年對處理人豬衝突的思維,與今天特區官員有顯著差別,可以預期政策效果亦有天淵之別。
五六十年代:因過度獵殺瀕臨滅絕
五六十年代,野豬在新界極為罕有。一份 1960 年的「野生生物保育諮詢委員會」(Wild Life Conservation Advisory Committee)的會議記錄用上「極為罕有」(extremely rare)形容野豬,記錄記載當年全港只有六隻野豬被「目擊」(sightings),導致瀕危的兩大原因為城市擴張導致生境破壞及過度獵殺。而當年在邊境地區豎立的大量圍欄(fencing)亦對會「通山走」的野豬帶來很大影響,據當年農民憶述,野豬在北區已經絕跡。
翌年,委員會通過將野豬納入《保護野鳥及野生保育動物條例》(Wild Birds and Wild Animals Protection Ordinance,即等同今天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同期納入保護的,還有鹿(deer),禁止獵殺並須恆常監察數目有否恢復。
及後至七十年代,野豬數目因保護得宜而開始失控,但當年主要的煩惱並非今天的官員所致會導致「公共安全問題」,而只是在新界的農村造成農作物破壞。為此,當年漁農署轄下的自然保育小組委員會(Nature Conservation Sub-committee)的專家展開了一場激辯。
專家:本地原生動物不應視為「害蟲」(vermin)
當年港英政府亦欲將野豬從保護動物動物名單除名,並重新設立野豬狩獵隊大開殺戒,但專家則持相反意見,港大生物學家 Brian Morton 曾表達原則上完全反對(complete opposition)將野豬除名,但亦不能不正視野豬帶來的問題。小組委員會最後決定由於野豬屬香港原生動物,並非入侵物種,其存在對本地生境健康很重要,故此不應該如今天的官員般,將野豬定義為可任意捕獵的害蟲(in view of the status of this animal as one of Hong Kong’s indigenous fauna and the necessity of keeping a small resident population of these wild animals, the species should not be declared as vermin)。
小組委員會最後亦讓步,原則上同意在某些情況下搏殺(culling)野豬以控制數量,不過撲殺手段要極其小心以免數量激減(great care should be taken in the process to ensure the population is not reduced too much);野豬獵手亦只能夠在一個清晰範圍(defined areas)中獵殺野豬,例如在受野豬破壞的農場,與今天的所謂「進入城市範圍」即無差別射殺的模糊政策相差甚遠(但何謂進入城市範圍?)。
更重要的是,當年小組委員會指示獵手透過詳細紀錄現場野豬的資料,讓部門掌握野豬的「生活史」,例如習性、個性等,以便增加人類對野豬的認識(collect as much information as possible to add to our knowledge of the life history of this animal),盡量減少日後人豬衝突,並非簡單將野豬歸類為害蟲,以為殺了「害蟲」就可以安枕無憂解決問題。
腦筋勝於槍彈及暴力
近來有研究發現,野豬的智力比人類所想更高,有紀錄野豬懂得用工具解決問題【註】。人類其實對野豬的所知甚少,所以幾乎肯定無差別殺戮野豬,可能一時表面解決問題,但及後引起的問題會更大:已有不少意見指,無差別殺戮野豬,只會令野豬面對人類時變得更暴力,政府所指的野豬「會襲擊市民」屆時可能成為自證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
檔案揭示 1970 年代的港英政府雖然亦以撲殺為主要控制野豬方法,但起碼不會視之為害蟲,控制的手段亦有從城市規劃及生態學角度多方面全盤考量。時至今日,在加入動物權益的考量下,社會有意見質疑以射殺作為控制野豬數目的手段是否正確及有效,和有沒有其他非暴力手法,減少人豬衝突。
但無論採取何種手段,將野豬視之為害蟲並加以無差別殺戮,如此不加思索的「直線思維」,必定帶來反效果。人類若需要和聰明的野豬共存,要用的並不是一股「蠻力」,而是「腦力」,認識野豬習性,思考野豬與人類該如何在城市(邊緣)共存,才是上策。任意將野豬定義為害蟲的官員,或許需要到中環大館,參觀一塊由前香港警務處處長所寫的牌匾。該牌匾寫著:Brains better than bullets and brute force(腦筋勝於槍彈及暴力)。
【註】National Geographic. 4 October 2019. Pigs recorded using tools for the first time.
參考檔案
HKRS903-1-9 Wild Life Conservation Advisory Committee - Minutes Of Meeting. Hong Kong Public Record Office.
HKRS903-1-10 Conservation Of Nature - Advisory Committee For Recreational Development And Nature Conservation - Nature Conservation Sub-Committee. Hong Kong Public Record Office.
延伸閱讀
🎙️ 閒置中 Liber Podcast Ep68- 撲殺中- 城市人應如何與野豬共存?
📚 《香港郊野公園民間檔案庫》Hong Kong Country Parks Archival Coll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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